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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擬定於 2024年6月1日 舉行,申請期已在 2024年4月5日下午5時 (香港時間)完結 。 公務員事務局將於2024年5月13日至19日期間以 電郵 通知考生有關考試詳情。 為免錯失任何通知,申請人須確保其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公務員考試組的電郵,以及定時檢查各收件郵箱(包括垃圾郵件箱、群發郵件箱及雜件郵箱)。 考生如在 2024年5月20日 仍未收到上述電郵,須 立刻 致電 (852) 2537 6429 或電郵至 csbcseu@csb.gov.hk 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任何有關更改考試日期 / 時間 / 試場的要求將 不獲 處理。 請不時瀏覽本網頁以獲取最新消息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要求. 由2023/24 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 的新聘教師,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 詳情請參閱教育局通告第 13/2022號、教育局通函第 169/2023號、常見問題以及教育局就呈交2023/24學年新聘教師資料的安排致學校的信函。 2023/24學年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教育局於2023/24學年為教師舉辦五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分別供學位程度和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暫定測試日期見下表。 有意參加測試的教師宜預早規劃,按時報名。 測試程度. 對象. 暫定測試日期. 學位程度.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是一張設有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全卷共20題,須於30分鐘內完成。 申請人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形式. 詳情請參閱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閱讀更多. 頁首.
有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是一張設有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全卷共20題,須於 30分鐘 內完成。 申請人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公務員職位。 持有《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及格成績的申請人,日後將 不會被安排 再次應考任何《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有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申請方法,請按 此處 。 公務員事務局會通知(通常在考試後的一個月內)個別考生其《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成績。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
2020年9月19日 ·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是一张设有中英文版本的选择题形式试卷,全卷共20题,须于30分钟内完成。 申请人如在20题中答对10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及格成绩。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形式. 详情请参阅公务员事务局网页. 阅读更多. 页首.
2023年8月3日 · 有意參加考試者可透過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申請書(CSB31(7/2023))報考。 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暫定於二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在其他八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上海、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 於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在本年的稍後時間接受申請。 申請人如有查詢,可致電2537 6429或電郵至 csbcseu@csb.gov.hk 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完. 2023年8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5分.
2024年2月15日 · 教育局今日(二月十五日)公布,二 二三/二四學年第三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於二月十六日上午九時至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接受報名,並於四月六日(星期六)舉行。 第三輪測試對象為持有學士學位,或會在二 二三/二四學年或二 二四/二五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職位的人士。 他們可透過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 www.edb.gov.hk/tc/blnst )報名。 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公務員事務局或招聘部門/職系為學位程度人士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本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和轉校教師),必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
2023年2月23日 · 教育局公布第四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安排. ***********************. 教育局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公布,第四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將於四月十六日(星期日)舉行,供學位程度人士參加,明日(二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至三月八日下午五時接受報名。 第四輪測試對象為已持有學士學位或會在二 二二/二三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學位教師職位的人士。 他們可透過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 www.edb.gov.hk/tc/blnst )報名。 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為學位程度人士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申請人必須持有: 大學學位( 不包括副學士學位) ;或. 將於2023-24 或2024-25學年獲取大學學位的資格;或. 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 ( 只適用於非以上兩類的人士。 ) [ 註:此類申請人在遞交考試申請書前,請先閱覽www.csb.gov.hk/chi/cre.html網頁內的「常見問題」,以了解申請報考綜合招聘考試及《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資格。 此外,申請人應向有關部門/職系查證以確認你所持有的專業資格可申請相關的職位。 ] 申請方法. (2)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法遞交綜合招聘考試及《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申請:
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 部署、協調、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和行動. 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Q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的明文規定,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時應當堅持的法治原則包括以下哪項? 法律沒有規定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任何人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以上皆是. 2023-24年有問有答《基本法》問答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