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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然產. 如果你是自然生產的話一般的醫療保險是不會理賠的因為生小孩既不是疾病也不是意外所以不符合理賠的條件所以不會賠。 但是你偶爾會聽到有人自然生產也會賠,是為什麼呢? 是因為他可能買的是婦嬰險或是婦女險)」。 什麼是婦嬰險呢? 常見的婦嬰險理賠的內容有3塊: 1.對於媽媽的: 理賠女性常見疾病,例如紅斑性狼瘡、重大疾病、特定傷病等等。 2.對於小朋友的: 天生性的疾病,例如先天心臟病、身體殘缺、唇顎裂等等。 3.對於生產的: 生育津貼、妊娠期間的養護金等等。 各家的婦嬰險、婦女險內容不盡相同,實際要依據保單的內容為準。 那,婦嬰險值得購買嗎? 我主觀的回答是,我不建議。 因為我不覺得為了生小孩去買一張保險是一件好事。

  2. 事實上現行保險法第107條規定:「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雖然這項法規具有道德風險考量,但一直備受爭議! 例如:2014年復興航空澎湖空難,未成年兒童罹難者無法獲賠身故保險金;2016年高雄美濃大地震造成台南維冠大樓倒塌,20多名15歲以下孩童罹難,保險公司也不需給付死亡保險金。 將來未滿15歲孩童投保 人壽保險 ,若因傷病身故,保險公司可提供喪葬費用給付,但金額以喪葬費扣除額的半數即61.5萬元為上限; 同時壽險保單必須對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設計有喪葬費用,不能只退還保費 。

  3. 政府經歷4次修法目前最高死亡理賠上限為61.5萬元就是希望能給兒童基本的權益會不會有父母為了保險金害死自己的孩子這樣的道德風險並沒有答案也因如此兒童的死亡保障該有多少兒童該不該有死亡保障等問題不斷翻出被討論也讓保險法107條

  4. 其他人也問了

  5. 普悠瑪翻車事件自10月21日至今因為理賠案又再度被拿出來討論事件中共有5位15歲以下孩童不幸往生雖然這群學生都有投保旅行平安險但卻只獲得退還170元的旅平險保險費主要是因為保險法107條規定只能領到退回的保費是無法領到旅行平安保險

  6. 鏡週刊. 更新於 2022年02月16日21:58 • 發布於 2022年02月16日21:58 • 鏡週刊. 未滿15歲以下兒童身故保障有61.5萬元的限制新商品也陸續調整上架未來若買超過額度父母則要填寫投保聲明書產險意外險商品到期後也適用新規範會先讓父母買足61.5萬元的額度才能再加保其他意外失能險。 金管會規定,日後未滿15歲的兒童若投保不含身故給付的意外失能險種,若原先死亡保額不足61.5萬元,須先補足缺口才能加保,也要求將不合規定的商品先下架,投保前也必須要審核。 面對相關規範,未來家長該如何幫未滿15歲的兒童購買保單?

  7.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3月06日20:10 • 洪凱音台北報導. 兒童未滿15歲身故的喪葬費用保障最高理賠61.5萬元保險業務員建議父母可檢視兒童保單。 (本報資料照片台灣保險史上最難喬的保險法條經歷4次修法最高死亡理賠上限為61.5萬元終於定案因此近1個多月以來父母陸續收到保險公司寄來的重要權益通知書」,內容提及被保險人子女未滿15足歲累計喪葬費用保額未達保險法第107條規範最高61.5萬元保險公司業務員建議可利用這個機會檢視兒童保單並補足61.5萬元的保額缺口

  8. 針對兒童保險相關條款一直搖擺不定過去歷經多次修法調整國內保險專家分析原先考量兒童並非家庭的經濟支柱就算不幸發生死亡事故也不致對家庭結構帶來衝擊在民國86年前針對兒童並無死亡保障之後雖然 開放兒童投保且沒有理賠上限由於陸續傳出多起殺害自己子女並詐領保險金事件容易導致道德危險於是再度修法設定投保上限直到近10年間, 保險法再改為未滿15足歲身故兒童「僅退還所繳保險費」 ,只是在這段期間國內陸續發生多起重大事故,諸如:復航空難、維冠大樓倒塌、普悠瑪翻車及虎豹潭溺水意外等,依照當時保險法規,未滿15足歲身故兒童僅能退還所繳保險費,等同於沒有身故保險金的保障,因此引發不小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