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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6月2日 · 1. 什麼是疾病津貼?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5分之4。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2. 僱員要怎樣才能合符獲取疾病津貼的資格? 《僱傭條例》就這方面指引頗詳細,不過基本上,是可按第33章的解說了解: (1)如僱員在緊接病假日之前已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其僱主僱用1個月或以上,須由其僱主按照本條及第35條付給疾病津貼。 (2)……有權獲得疾病津貼的日數須按以下計算率累算: (a)凡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者,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受僱滿1個月即可享有有薪病假日2天;及 (b)其後每受僱滿1個月可享有有薪病假日4天, 有薪病假日可不時予以累積,最多可累積至120天。

  2. 勞工法例特輯拆解僱傭條例 認清病假補假辭職工傷魔鬼細節香港01. 生活. 勞工法例特輯拆解僱傭條例 認清病假補假辭職工傷魔鬼細節. 勞工法例竅妙多簽約時要諗清楚病假補假銀行假勞工假本身已經夠晒複雜加埋欠薪遣散工傷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 真係聽見都頭痛,作為一個日做夜做嘅打工仔,唔了解清楚,真係隨時中伏都唔知! ... 展開. 一同拆解勞工法例. 職場. 精選 ★. 【逃犯條例】不錄用藍絲、大陸人即是歧視? 即睇勞工法例解說! 職場. 精選 ★. 【逃犯條例】公司不表態 員工可參與罷工? 即睇勞工法例怎樣說. 職場. 精選 ★. 【勞工法例】紅雨、黑雨、八號風球下返工 受傷屬於工傷嗎? 職場. 精選 ★.

    • 個案一:請病假扣人工?
    • 個案二:以年假頂病假?
    • 自保有法

    以上個案的老闆其實沒有說錯,因僱員須出示醫生證明申請連續4日或以上的病假,才屬於保障範圍。至於員工請病假而被扣薪,勞工處則回覆:「是可以的!」 扣日薪不犯法,不過要是老闆要求你因請病假而賠償營運損失,又或需要你自掏荷包聘請替工,則便是觸犯法例。勞工處亦鼓勵僱主體恤患病員工放病假的需要,以合理地作出工作調配。 要做個醒目打工仔,記得睇多幾條「職場處境題」啦!​(按此進入)

    在《僱傭條例》中,並沒有以年假抵銷病假的條文。不過勞工處則回覆,表示有薪年假和疾病津貼是分別訂定了不同的申領資格,但如果員工符合申請連續4日或以上有薪病假的條件,老闆卻非法扣除工資或在無合理辯解下不支付疾病津貼給員工,是可被檢控。 換句話說,政府立例時並沒有預設老闆會採用年假抵銷病假的做法,因為照道理有薪年假及病假是不能混為一談。而由於現今每月的單日有薪病假屬公司給予的員工福利,因此在法例上暫時並沒有監管這種做法。 雖然不是所有老闆與公司都會跟員工「計到盡」,但如要做個精明的打工仔,最好還是了解多一點相關細節。不想跌入「病假陷阱」,建議各位打工仔入職前看清楚合約的內容有沒有列明申請病假的詳情,《僱傭條例》亦列明訂明僱主不可以單方面不合理地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藉以令僱員喪失或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

    然而,了解請病假和勞工法例以保障自己是很重要,另一方面,加強自我保護免生病都是一個解決方法之一!加上每個辦公室都總有些毫無公德心的同事,生病卻不戴口罩,就算為他們提供口罩,他們都不會戴或只帶一半,甚至根本不理你!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就要增強自己的抵抗力,做好防菌措施!

  3. 2021年1月28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理大研智能工傷管理系統計工傷病假 有150天病假個案實應放390天. 撰文:袁澍. 出版: 2021-01-28 08:00 更新:2021-01-28 08:00. 工傷問題受人關注,如果處理得不得當,不僅僱員身心受損,也會增加僱主投保的費用及增加社會福利的負擔。 理工大學康復治療科學系副教授鄭樹基與團隊研發了一款智能工傷管理系統,可協助計算病假及計算工傷假期日數;團隊從68間保險公司獲得9萬宗個案數據,助分析數據,改善不同持份者工傷處理程序,發現有工友個案病個案原先僅放150天,但實應放390天。 系統將進行為期半年的適應,預計2022年第一季可以首先供保險公司使用,其後更有望推廣至醫管局、勞工處等使用。

  4. 2024年2月16日 · 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所指僱員需要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才可以享有有薪病假而疾病津貼的每日金額是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亦即是若病假只有1至3天僱主的確是有權扣薪甚至不發放薪金。 不過Son姐就指「咁多年嚟我未見過有人行呢條terms! 」雖然勞工法例裡有這條條文,但大部分僱主即使員工只放一天病假也照樣支薪。 她又講到「盡信書不如無書……用Common sense做人啦」,勞工法例訂立時未必有考慮到所有場景,因此需靠僱主與僱員雙方溝通。 不過若僱員仍未過試用期,亦並未做滿1個月就未能享受有薪病假的福利了。 當然每家公司的福利政策有分別,若有任何疑問就應參考合約或問公司。

  5. 2018年6月28日 · 1. 有關損傷沒有令該僱員不能工作賺取正常工資(但引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損傷除外) 2. 僱員蓄意傷害自己; 3. 僱員受傷是由於吸毒或飲酒引致,而且傷勢並未造成死亡或嚴重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如僱員在辦公時間受傷且合乎勞工處的補償責任準則,工傷其間,僱主須提供有薪病假,以及負責醫療開支。

  6. 2017年3月1日 · 當中調整幅度最高的項目為僱員補償條例工傷病假期間的每月最低收入該項補償金額將由現行的3,690元調高至4,090增幅達10.84%而調整幅度最低的項目為肺塵病條例護理及照顧方面的補償由現行每月4,930元調高5.68%至每月5,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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