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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僱主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以及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可繼續用於「對沖」遣散費長服金。 為減低在轉制日前引發大規模裁員潮的風險,就轉制日之前已在職的僱員的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前部分,會有「豁免」安排。 「豁免」安排的要點(只適用於轉制日之前已在職的僱員): 如僱員在轉制日之前已受僱,其遣散費/長服金會分為轉制前部分(即轉制日前的受僱期)及轉制後部分(即轉制日起的受僱期)。 轉制前部分會以轉制日之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及當時的服務年資計算,而轉制後部分則按終止僱傭前最後一個月工資及轉制日起的服務年資計算。 遣散費/長服金的總額(即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前部分及轉制後部分的總和)仍以390,000元為限。 如果僱員的遣散費/長服金總額超過390,000元上限,超出上限的部分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3. 強積金計劃的累權益、一筆過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或一筆過的職業退休金,是可以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但只限歸因於 僱主供款部份 。. 故此僱主需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可按以下所示的計算方法減少。. 可抵銷的款額上限如下:. 如上述的款項 ...

  4. 僱主未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員可以直接向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以提取帳戶內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如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不足以支付須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僱員亦有權向僱主追討差額。

  5. 根據《僱傭條例》,現時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 最高款額為390,000元 。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上限將 維持不變 。 假若僱員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總額(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及轉制後部分總和)超過390,000元, 超出上限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應為 390,000元減去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款額後餘額 )。 例子. 在轉制日之後才開始受僱僱員. 現行《僱傭條例》規定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及上限 維持不變 :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6. 根據現行法例,僱主可利用僱主為僱員作出的強積金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抵銷向僱員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但須注意的是,僱主可從僱員帳戶抵銷的款額,不應多於向他們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款額。

  7. 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中,就該僱員持有一筆累算權益(非歸因於僱員供款 部分),該筆累算權益已支付予該僱員; 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可與上述款項抵銷,但須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服務 年資有關的款額爲限。

  8.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 (抵銷安排) (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安排(「對沖」安排 )。 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會透過憲報公告訂明取消「對沖」生效日期(即「轉制日」)。 為協助僱主適應政策轉變,政府將推出為期25年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支出。 即刻計. 多了解.

  1. 強積金計劃的累算權益可以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嗎?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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