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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6日 · 出版: 2023-02-16 11:02 更新:2023-02-16 17:23. 村屋僭建問題持續,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屋宇署未有積極跟進新界村屋僭建物清拆個案。 公署表示,指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發出近5,400張清拆令,當中有約四成,即超過2,000張在期限屆滿仍未獲遵從。 公署發現,屋宇署發現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但在視察後9至18個月才發出清拆令,明顯不符合須採取「即時」執法行動的目標。 就算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後,數以年計都未採取跟進行動,包括一宗屋宇署於2013年發出清拆令前已知悉業主離世,卻在2021年才找到遺產管理人發清拆令,即要八年始成功向事主發出清拆令,另亦有業主因屋宇署未有跟進清拆令而認為事件已告一段落。
原有以鋼筋混凝土或磚石建造,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 原有的三層高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加建多 一層或以上 以鋼筋混凝土、磚石或其他材料建造 的樓層/搭建物 。
無僭建村屋 安居又幸福. 請參閱.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申報計劃. 業主須委聘合資格人士 每5年進行一次 構築物安全檢驗和提交安全證明。 通知.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 的申報期已於 2012年12月31日 屆滿。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新界村屋僭建事件 ,是2011年起的官民衝突事件,特區政府認為新界屋宇建至四五層屬於非法 僭建 ,時任 香港發展局 局長的 林鄭月娥 要求新界村屋業主自行申報 僭建 狀況,打算日後安排清拆。 不過, 新界原居民 為保家園, 公民抗命 不申報,有激進村民更揚言「反英抗暴」。 2013年7月多間傳媒報道了 石澳 原來有相當於6個標準泳池大的大片官地,被霸佔起屋近30年,不法之徒變相賺取到的樓面市值可能高達30億元。 其中由葉華明居住的700呎寮屋大破壞石澳保護區後變成6000呎大宅,然後向記者假冒他是 石澳 原居民逃避責任,市民指責政府故意漠視市區 僭建 問題而專門針對 新界原居民 。 歷史. 土地擁有型態的轉變.
2023年2月16日 · 屋宇署主責優先取締有迫切危險的僭建物、正在施工或新建(註)的僭建物,以及沒有迫切危險但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現存僭建物(即首輪取締目標);地政總署則擔任輔助角色,向屋宇署提供資料以協助執法行動。 公署調查發現,屋宇署接獲的舉報持續上升,由二 一二年(自四月起)的2 127宗增至二 二一年的8 552宗。 截至二 二一年底,接近一半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是針對加強執法策略實施後增加的僭建物(即正在施工或新建僭建物)。 就正在施工的僭建物,近四分之一發出的清拆令期限已屆滿但仍未獲遵從,其中近68%是二 一八年或以前發出的;新建僭建物亦有類似情況,反映該署的執法行動未能有效遏止僭建物增長。
2021年10月25日 · 涉事僭建村屋位於大埔泮涌村,由兩名業主共同擁有。 屋宇署人員巡查時發現有關村屋正在興建,由於有關屋宇並沒有獲得地政總署批准,不屬《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第121章)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而有關屋宇沒有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興建,故屬違例建築物。 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該兩名共同業主發出兩張清拆令。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遵從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 其中一名業主於二 一九年一月第六次檢控時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十二星期,另一位業主因缺席聆訊,被法庭發出通緝令至今。 屋宇署人員於本年七月到上址視察,發現有關僭建物仍未清拆,遂提出第七次檢控。 有關業主於十月五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 法庭得悉業主過去的定罪紀錄,認為案情嚴重,於十月十九日判該名業主監禁八個月。
最近修订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一名业主由于一直不遵从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发出的两张清拆令,清拆两幢相邻四层高的僭建村屋,上周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八个月。 该判决是迄今在同类案件中最重的刑罚。 涉事僭建村屋位于大埔泮涌村,由两名业主共同拥有。 屋宇署人员巡查时发现有关村屋正在兴建,由于有关屋宇并没有获得地政总署批准,不属《建筑物条例(新界适用)条例》(第121章)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而有关屋宇没有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兴建,故属违例建筑物。 屋宇署遂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1)条向该两名共同业主发出两张清拆令。 由于有关业主没有遵从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