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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2月16日 · 出版: 2023-02-16 11:02 更新2023-02-16 17:23. 村屋僭建問題持續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屋宇署未有積極跟進新界村屋僭建物清拆個案公署表示指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發出近5,400張清拆令當中有約四成即超過2,000張在期限屆滿仍未獲遵從公署發現屋宇署發現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但在視察後9至18個月才發出清拆令明顯不符合須採取即時執法行動的目標。 就算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後,數以年計都未採取跟進行動,包括一宗屋宇署於2013年發出清拆令前已知悉業主離世,卻在2021年才找到遺產管理人發清拆令,即要八年始成功向事主發出清拆令,另亦有業主因屋宇署未有跟進清拆令而認為事件已告一段落。

  2. 原有以鋼筋混凝土或磚石建造,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 原有的三層高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加建多 一層或以上 以鋼筋混凝土、磚石或其他材料建造 的樓層/搭建物 。

  3. 無僭建村屋 安居又幸福. 請參閱.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申報計劃. 業主須委聘合資格人士 每5年進行一次 構築物安全檢驗和提交安全證明。 通知.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 的申報期已於 2012年12月31日 屆滿。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4. 新界村屋僭建事件是2011年起的官民衝突事件特區政府認為新界屋宇建至四五層屬於非法 僭建 ,時任 香港發展局 局長的 林鄭月娥 要求新界村屋業主自行申報 僭建 狀況,打算日後安排清拆。 不過, 新界原居民 為保家園, 公民抗命 不申報,有激進村民更揚言「反英抗暴」。 2013年7月多間傳媒報道了 石澳 原來有相當於6個標準泳池大的大片官地,被霸佔起屋近30年,不法之徒變相賺取到的樓面市值可能高達30億元。 其中由葉華明居住的700呎寮屋大破壞石澳保護區後變成6000呎大宅,然後向記者假冒他是 石澳 原居民逃避責任,市民指責政府故意漠視市區 僭建 問題而專門針對 新界原居民 。 歷史. 土地擁有型態的轉變.

  5. 2023年2月16日 · 屋宇署主責優先取締有迫切危險的僭建物正在施工或新建的僭建物以及沒有迫切危險但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現存僭建物即首輪取締目標);地政總署則擔任輔助角色向屋宇署提供資料以協助執法行動。 公署調查發現,屋宇署接獲的舉報持續上升,由二 一二年(自四月起)的2 127宗增至二 二一年的8 552宗。 截至二 二一年底,接近一半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是針對加強執法策略實施後增加的僭建物(即正在施工或新建僭建物)。 就正在施工的僭建物,近四分之一發出的清拆令期限已屆滿但仍未獲遵從,其中近68%是二 一八年或以前發出的;新建僭建物亦有類似情況,反映該署的執法行動未能有效遏止僭建物增長。

  6. 2021年10月25日 · 涉事僭建村屋位於大埔泮涌村由兩名業主共同擁有。 屋宇署人員巡查時發現有關村屋正在興建,由於有關屋宇並沒有獲得地政總署批准,不屬《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第121章)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而有關屋宇沒有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興建故屬違例建築物。 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該兩名共同業主發出兩張清拆令。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遵從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 其中一名業主於二 一九年一月第六次檢控時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十二星期,另一位業主因缺席聆訊,被法庭發出通緝令至今。 屋宇署人員於本年七月到上址視察,發現有關僭建物仍未清拆,遂提出第七次檢控。 有關業主於十月五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 法庭得悉業主過去的定罪紀錄,認為案情嚴重,於十月十九日判該名業主監禁八個月。

  7. 最近修订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一名业主由于一直不遵从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发出的两张清拆令清拆两幢相邻四层高的僭建村屋上周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八个月该判决是迄今在同类案件中最重的刑罚涉事僭建村屋位于大埔泮涌村由两名业主共同拥有屋宇署人员巡查时发现有关村屋正在兴建由于有关屋宇并没有获得地政总署批准不属建筑物条例新界适用条例》(第121章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而有关屋宇没有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兴建,故属违例建筑物。 屋宇署遂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1)条向该两名共同业主发出两张清拆令。 由于有关业主没有遵从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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