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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接觸感染者或其環境時應戴手套及穿隔離衣,若有被感染者血體液噴濺之虞時應配戴口罩等,於離開照護環境前脫除和丟棄受汙染的個人防護裝備。 於近距離(1公尺以內)照顧病人時一律須配戴口罩,另依風險評估是否配戴護目裝備。
      www.cdc.gov.tw/Uploads/7f710819-5f9e-4413-b130-8be3800c0b4b.pdf
  1. 壹、使工作人員能即時妥適處. 貳、機構、榮少年安置. 參、機構應指派感染管制專責人員,負責推動機構感染管制作業。 收住之住民應做健康評估,若收住具有接觸性或呼吸道等活動. 四、 規劃獨立或隔離空間,供疑似感染傳染病之住民暫留觀察,或暫時收住患隔離之傳染病住民,必要時轉送醫院接受治療。 五、 訂定住民疑似感染傳染病送醫流程(包括防護措施、動線和清潔消毒等),送醫過程(包括症狀描述、防護措施、送醫院名稱及護送人員等)應有紀錄。 六、 轉送疑似感染傳染病者就醫或執行照護時,應加強手部衛生,並視需要穿戴口罩、手套及隔離衣。 七、 本指引為感染管制基本通則,各機構對於指引的運用,仍需依實際之可行性與適用性,修訂內化為適合之作業程序。

  2. 流感病毒、腸病. (二) 感染源:病原體可存活或繁殖的地方,感染源可以是人、環境或設備,例如:人的鼻子或腸道、汙染的食物、汙染的水等。 (三) 傳染途徑:病原體是如何傳到易受感染的人身上的,有些傳染病能以超過一種方式傳染,例如:麻疹可經由空氣、飛沫傳播或接觸病人鼻咽分泌物而感染。 接觸傳染:經由 直接接觸( 例如:接觸感染者或其血液或體液等)或間接接觸( 例如:接觸受汙染的物品後,未洗手就接觸他人或接觸自己的眼、口、鼻;共用指甲剪、毛巾等個人用品)方式傳播。 飛沫傳染:咳嗽或打噴嚏產生的飛沫,傳播至其他人的眼睛、鼻子或嘴巴。 空氣傳染:空氣中飛揚的病原體透過氣流( 例如:空調 )傳播並被吸入。

  3. 附件. 醫療 ()機構隔離措施建議.pdf. 注射藥劑準備與施打作業常見錯誤樣態.pdf. 標準感染防護措施.pdf. 接觸傳染防護措施.pdf. 飛沫傳染防護措施.pdf. 空氣傳染防護措施.pdf. 安全注射查檢表_1060519.doc. 安全注射查檢表_1060519.pdf. 安全注射查檢表_1060519.odt. 安全注射查檢表稽核方式參考_1060519.doc. 安全注射查檢表稽核方式參考_1060519.pdf. 安全注射查檢表稽核方式參考_1060519.odt. 附錄A-依感染原及感染情形建議之防護措施及執行期間_1130129.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29.

  4. 2021年11月24日 · 解答長期照護機構隔離防護措施與裝備使用及動線規劃 | 知無不言. 本站提供各種考試蒐集而來的題庫解答與相關知識內容包山包海包羅萬象期能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5. 由機構內受過感染管制訓練之醫護人員或具有接受感染管制相. 二、 辦理特約醫師護理人員照顧服務員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藥師社工志工廚工供膳及外包等工作人員感染管制相關教育訓練註三規劃獨立或隔離空間,供發燒1或疑似感染傳染病之服務對象暫留觀察,確定無傳染危險之後,始得終止隔離,並於必要時轉送醫院治療。 四、 本指引為感染管制基本通則,如發生疑似或確定為特定傳染病,應遵循各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內容執行其特定疾病之防疫作為。 肆、 人員管理 一、 工作人員健康管理.

  6. 參、 一般規範. 一、 機構應指派感染管制專責人員, 負責推動機構感染管制作業。 二、 機構人員每年須接受感染管制訓練課程至少4 小時。 三、 收住之住民應做健康評估,若收住具有接觸性或呼吸道等活動. 性傳染病之住民,應採取適當隔離防護措施。 四、 規劃獨立或隔離空間,供疑似感染傳染病之住民暫留觀察,或暫時收住患有須隔離之傳染病住民,必要時轉送醫院接受治療。 五、 訂定住民疑似感染傳染病送醫流程(包括防護措施、動線和清潔消毒等),送醫過程(包括症狀描述、防護措施、送醫院名稱及護送人員等)應有紀錄。 六、 轉送疑似感染傳染病者就醫或執行照護時,應加強手部衛生,並視需要穿戴口罩、手套及隔離衣。

  7. 人口密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壹、使工作人員能即時妥適處. 貳、榮少年安置. 構感染管制作業收住之住民應做健康評估,若收住具有接觸性或呼吸道等活動性傳染病之住民,應採取適當隔離防護措施規劃獨立或隔離空間,供疑似感染傳染病之住民暫留觀察,或暫時收住患有須隔離之傳染病住民,必要時轉送醫院接受治療。 五、 訂定住民疑似感染傳染病送醫流程(包括防護措施、動線和清潔消毒等),送醫過程(包括症狀描述、防護措施、送醫院名稱及護送人員等)應有紀錄。 六、 轉送疑似感染傳染病者就醫或執行照護時,應加強手部衛生,並視需要穿戴口罩、手套及隔離衣。 七、 本指引為感染管制基本通則,各機構對於指引的運用,仍需依實際之可行性與適用性,修訂內化為適合之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