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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爆窗導致屋內財物損失。打風常見吹爆窗,若因爆窗而導致屋內財物損失,可以就有關財物的損失申請賠償。
    • 窗戶曾被改動。如果玻璃窗曾被改動或裝修,就不會納入火險的保障範圍。不過市面上大部分的家居保險都會將曾被改裝的窗戶列入受保範圍,因此仍可向保險公司索償受損窗戶之費用。
    • 空置物業。連續空置超過30日的房屋均不受保障,這些物業因颱風所造成的家居損毀,保險公司並不會作出賠償。
    • 屬大廈樓宇結構範圍。玻璃窗是屬於樓宇結構部分,購買保險時必須要購買火險或涵蓋樓宇結構保障的家居保險才會獲得賠償。若保險並不包含樓宇結構保障,即使玻璃窗有損壞也不會受保障。
  1. 2020年8月29日 · 根據香港法例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如僱員在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綫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終止後四小時內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一律被視作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僱主必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此乃勞保受保範圍之一。 車保. 大部分情況下綜合車保(全保)的保障範圍都包括惡劣天氣,但第三者保險(三保)則不會保障你的汽車損失。 保險公司在考慮是否賠償時,其中一個最重要因素是你是否已盡力保障你的汽車免受颱風破壞。 如果保險公司認為你故意使汽車陷入險境,他們可能會拒絕理賠,例如職業司機在風球下因在街上載客而發生意外,有機會被認為是沒有盡合理努力避免意外發生,保險公司可能因此拒絕賠償。

  2. 2019年6月4日 · 超強颱風山竹於去年襲港造成全港交通癱瘓但全港打工仔在8號風球除下後趕返工引起大混亂勞工處於昨日3日公布新修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指政府會因應超強颱風的情況而考慮發出極端情況的公佈倘在極端情況打工仔可在8號颱風警告取消後的兩小時留在原來的地點而毋須立即啟程返工。 「極端情況」下 毋須立即返工. 去年超強颱風山竹襲港引發全港交通大混亂,政府完成跨部門檢討後,勞工處公布新修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當中新的「極端情況」機制,列明當超強颱風引致極端情況時,例如公共交通服務嚴重受阻、廣泛地區水浸、嚴重山泥傾瀉或大規模停電,政府會視乎情況,在8號颱風警告改為3號颱風警告前公布「極端情況」。

  3. 2023年10月9日 · 不過惡劣天氣下駕車,若汽車受損或有意外傷亡,汽車保險會受保嗎? 保單一般沒排除極端情況保障. 香港保險業聯會 最新聲明指出,颱風蘇拉及9月8日黑雨期間,有受損毀的的士因為購買了全保,已向保險公司索取賠償。 保險公司現時正處理相關索償,故坊間個別人士流傳颱風或黑雨期間「汽車保險失效」之言,並無實據。 據保監局 2022 年的數據顯示,全港 18,800 多架的士中,有4,000多部購有全保,佔總數約22%。 保聯解釋黑色暴雨/惡劣天氣下的保險保障。 該會指出,汽車保單一般並無條款排除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八號或更高警告信號生效或「極端情況」存在期間的保障,除個別保單特別列明。

  4. 2021年10月13日 · 根據香港法例在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如僱員在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4小時內以直接路綫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該日的工作時間終止後4小時內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一律被視作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僱主必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此乃勞保受保範圍之一。 汽車保險. 颱風下汽車損毀,所買保險是否受保就要視乎車主是購買綜合車保(全保)還是第三者保險(三保)。 全保的保障範圍包括惡劣天氣引致汽車損毀的損失,但如果投保人只有投保三保的話,相關問題導致汽車的損失則不會受到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保單的一般條款中,多列明投保人應盡合理努力小心使用車輛,以免發生意外。 若保險公司認為你故意使汽車陷入險境,或會拒絕理賠。

  5. 2024年5月17日 · 藉着分享以下三個在風暴下發生的個案,讓大家多了解意外賠償的原則。 三個個案發生時,正懸掛三號強風信號,由於風勢將會進一步加強,天文台宣布預計會快將改掛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 個案1:被人撞倒骨折. 李小姐得悉快將懸掛八號風球後,於五時左右開始啟程回家。 不幸地,她在住所大堂被另一名住客不慎撞倒地上,左膝即現瘀腫並動彈不得,要由保安員協助下始能返回家中。 其後,醫生證實王小姐膝蓋骨折,並為她打石膏治療。 個案2:心臟病發出車禍. 陳先生同樣於五時許駕車返家,途中突然心臟病發,坐駕失控撞上石壆,不幸導致身體多處受傷。 個案3:追風受傷. 阿明得知八號颱風將至後便興奮不已,立即相約友人於晚飯後一同往碼頭感受颱風的威力。

  6. 2020年8月21日 · 超強颱風山竹2018年9月襲港後造成嚴重破壞掛起十號風球的翌日各區交通大癱瘓行人路滿是塌樹打工仔在惡劣情況下趕返工的情況仍記憶猶新針對山竹情況港府進行跨部門檢討其後由勞工處公布新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新修訂的守則表明在超強颱風的惡劣天氣下政府可因應需要公布極端情況」,僱員在八號颱風警告取消後的兩小時應留在原來的地點而非立即啟程上班。 不過,有關守則不具法律約束力,僱主可自行選擇是否跟隨。 這個做法不免令人質疑,港府未有完全汲取教訓,檢討後同樣將決定權交給僱主,無意推出有力的政策保障打工仔權益。 僱主若體諒打工仔 「颱風假」會有必要性嗎? 每次颱風天後,不少打工仔都會抱怨僱主要求改發三號風球後要趕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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