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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最新監管資訊 通函 諮詢文件及總結. 2024年5月17日. 兩名前經紀因進行虛假交易各被判處監禁三個月. 2024年5月17日. 證監會歡迎業界就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的自願操守準則展開公眾諮詢. 2024年5月16日. 證監會利便聯接ETF擴大在香港的發展. 2024年5月14日.
2021年4月20日 · 主頁. 本會簡介. 監管角色.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於 1989 年成立,是一個負責監管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的獨立法定機構。 《證券及期貨條例》及附屬法例賦予證監會調查、糾正及紀律處分的權力。 本會獨立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作,而經費主要來自交易徵費及牌照費用。 使命宣言. 本會職能. 本會歷史. 最後更新日期: 2021年4月20日.
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肩負引領香港公眾的金融理財知識及能力,為不同的社會群體提供金融理財教育。 隨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0年2月完成關於《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諮詢,並於2012年5月修訂該條例,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前稱投資者教育中心),作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附屬機構,於2012年11月成立,並獲教育局及四個金融監管機構支持。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英語: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C ,簡稱 證監會 )是 香港 獨立於 政府公務員 架構外的 法定組織 ,負責監管香港的 證券 及 期貨 市場運作。 證監會於1989年5月1日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證監會條例》)( 香港法例 第24章)而成立,而成立原因是用來糾正 1987年下半年股災 造成之危機。 2003年4月1日,《證監會條例》與9條涉及證券期貨的條例(包括《證券條例》、《槓桿外匯條例》、《保障投資者條例》、《證券(披露權益)條例》、《商品交易條例》、《證券交易所合併條例》、《證券及期貨(結算所)條例》等) [1] 合併,成為《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 1989年5月
- 30.08億港元(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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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證監會 可能是指: 香港: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中國大陸: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美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 日本: 證券交易等監視委員會 (日語:証券取引等監視委員会) 參見 [ 編輯] 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分類 : . 組織機構消歧義.
2022年12月12日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 公布 ,香港證券市場的投資者識別碼制度(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註1)將於 2023年3月20日 推出。 繼於2021年8月就建議實施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發表諮詢總結文件後,證監會透過進行三次問卷調查(註2),一直密切監察市場的準備情況。 調查結果顯示,為實施該制度所作的準備取得重大進展,但部分中介人可能需要更多時間向個人客戶就在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下收集、儲存、處理和使用個人資料取得所需同意,以及更新客戶的識別資料。 基於上述情況,證監會決定於2023年3月20日推出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 中介人須取得客戶同意,以符合證監會的規定及相關的資料私隱法例,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證監會謹此提醒投資者盡快就其中介人所提出的相關要求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