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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30日 ·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把案件押後至4月5日再訊若被告及早出院將提早被帶到法庭。 被告鄭櫻李,71歲,台灣籍,報稱家庭主婦。 她被控於2024年3月26日至27日,在九龍城筆架山道22號榮光第某單位,謀殺男子鄭建煌。 女被告被發現時需送院治理。 (資料圖片) 據悉,男死者為美亞廚具鄭氏家族成員,患有腦退化症及肌肉萎縮。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仍然留院,申請把案件押後至4月5日再訊,辯方未有反對。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把案件押後至4月5日再訊,期間被告由警方看管。 案件編號:KCCC831/2024. 畢架山豪宅日前發生命案。 (詳看下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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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隔一年,死因庭展開研訊,裁判官高偉雄昨給予非法被殺、 ...

  2.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 鄺卓宏先生 高等法院高級副司法常務官 何志賢先生 黃敬華先生 許家灝先生 區域法院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高勁修法官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 陳振國法官 區域法院法官 黃一鳴法官 陳廣池法官 梁俊文法官 葉佐文法官 羅雪梅法官 姚勳智法官 游德康

  3. 2024年1月17日 ·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指,「協興隆有份安裝裝置責無旁貸而目測檢查為行業一貫陋習 … 以往冇發生任何事情,唔代表唔會發生」,結果導致其中一名舞者嚴重受傷,並強調舞台裝置複雜,需專業人士監督,「唔能夠靠過往經驗判斷係咪安全」。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持責者發出強烈信息,必須根據法例保障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

    • 死因庭無權要求部門提交報告
    • 研訊延誤對各方都不公
    • 陪審團裁定梁死於不幸
    • 企跳事件應統一警方指揮

    死因裁判官高雄在研訊完結前稱,明白公眾關注死亡事件及有很多疑問,他指在健康社會中,市民會有自己看法,盡快召開死因研訊庭,可讓大眾得知事件始末。惟死因庭無權要求不同部門,在指定時間內提供資料和調查報告,故有所限制。

    高官表示現今科技進步,市民亦有知情權,以調查主導的死因庭,可解答他們的疑慮。高指出,現時召開死因庭的時間比以前較長,應該盡快開展研訊,否則對家人、有利害關係方等各方都不理想不公平。他再次希望這幾宗案件研訊可以釋除社會疑慮。

    陪審團今裁定死者梁凌杰(終年35歲),是於2019年6月15日,從金鐘太古廣場2期4樓平台外牆設置的金屬棚架的高處墮下,導致多處受傷,並在當晚9時11分至15分期間在律敦治醫院與鄧肇堅醫院死亡,一致裁定他死於不幸。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時提到,梁爬出鐵架後曾望下方,他可能以為會跌在氣墊,不想被消防員捉住而掙扎墮下,這情況可裁定梁死於不幸。 梁凌杰墮斃事件發生經過。(詳看下圖) 梁凌杰墮下的過程。(詳看下圖)

    他們又建議警務處及消防處,在處理企跳事件時,應統一由警方指揮,以免混淆。另外,他們亦建議消防處處長研究增購高空拯救工作用的工具及裝備,例如適用於本港、面積及體積較細的救生氣墊,不同面積的繩網或厚身帆布,以連接行人路與救生氣墊的空間,減低企跳人士受傷或死亡的機會。 消防處表示尊重死因庭的裁決,並會詳細研究建議。處方會就同樣事件和警方加強溝通,研究如何改善分工合作,亦會搜羅和研究各種不同的拯救工具,以配合行動需要。警方則指尊重死因庭的裁決,知悉及會跟進相關建議。 利基建築有限公司回覆查詢指,工程承建商一般會按照施工範圍或業主所提出的設計,在工地外圍架設圍板,並在工地出入口標示重要資訊,例如「未有許可禁止進入」及緊急聯絡方法等。利基表示會仔細研究死因庭建議,確保工地安全。 案件編號:CCDI-48...

  4. 2024年3月31日 · 裁判官高偉雄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4月5日期間被告交由執法部門看管被告一名女親友到庭聆訊。 腦退化8旬夫倒斃床上. 被告鄭櫻李,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今年3月26日與3月27日之間,在九龍城筆架山道22號榮光第一樓謀殺男子鄭建煌。 患腦退化肌肉萎縮且行動不便的84歲男戶主鄭建煌上周三27日凌晨在九龍塘老牌豪宅內被家傭發現躺床昏迷其七旬妻子鄭櫻李身有刀傷倒地不省人事身旁有一把染血鎅刀。 救援人員接報趕至,證實男戶主當場死亡,其妻子經救治後危殆。 案件編號:KCCC 831/202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口老化成社福難題 當局將增購內地宿位. 深水埗辦花海市集 親子到場打卡.

  5. 常任裁判官. -----. 李志豪黃瑞珊劉綺雲鄧少雄張志偉鄭念慈林美施覃有方沈其亮高偉雄和何慧縈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其他的司法人員任命,將於適當時間公布。 獲委任的法官和司法人員簡歷如下: 潘兆童法官於一九六七年在香港出生。 一九九 年及一九九三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一九九四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一九九四年起私人執業,直至二 二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二 九年起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郭偉健於一九五九年在香港出生。 一九八一年及一九八二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一九八二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一九八三年起私人執業,直至一九九二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一九九九年起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 林偉權於一九五九年在香港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