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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公共屋邨(音:cūn,亦作“屋村”,“邨”乃“村”的异体字),简称公屋。 是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公共房屋,惟以前者占大多数,本文亦针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其前身兴建的公屋。

  2. 李郑屋邨是中国 香港 的一个 公共屋邨 ,位于香港 九龙 深水埗区 长沙湾 北面,与 苏屋邨 为邻,与 白田邨 及 石硖尾邨 隔山 (笔架山山脚)相望,是香港其中一个历史悠久的公共屋邨,于1980年代全面重建,新建楼宇于1984年入伙,其后于2002年于租者置其屋计划 ...

  3. ,法律上称为小型屋宇,是香港 新界原居民 中的男性后人(即“丁”)获准兴建的房屋。 1967年 六七暴动 后,及1970年代政府计划发展新界,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当时的香港政府于1972年12月实施的“小型屋宇政策”。 中文名. 丁. 区 域. 香港 新界. 法律上称为. 小型屋宇. 拼 音. dīngwū. 注 音. ㄉㄧㄥ ㄨ. 笔画数. 11. 目录. 1 发展历史. 2 改革争议. 发展历史. 播报. 编辑.

  4. 新 界 小 型 宇 政 策 , 是 在 一 九 七 二 年 十 二 月 起 实 施 。. 政 策 的 目 的 是 让 新 界 原 居 村 民 一 生 一 次 向 政 府 申 请 , 在 其 所 属 的 乡 村 范 围 内 兴 建 一 所 又 称 作 小 型 屋 宇 或 简 称 丁 屋 的 新 界 豁 免 管 制 屋 宇 (New Territories ...

  5. 概念简介. 租者置其计划,简称租置计划,是 香港房屋委员会 于1998年为满足公屋居民置业需求而推出,让租户以合理价钱购买现时居住的单位,而租者置其屋计划中出售的屋邨全部都是于1980年代中后期至1992年或之前(翠屏 (北)邨翠樟楼除外)落成的屋邨。 租置计划并非以屋邨划分,而是以楼宇类型划分;计划中出售的主要是各款Y型、相连长型及新长型,亦有小部分双工字型及旧长型亦有出售,因此有可能出现同一屋邨有些楼宇出售有些则否的情况。 不愿购买者可继续租用其原有单位。 香港房屋协会 也有类似的专案:称为住宅发售计划 [1]

  6. 香港政府致力推行服务外判制,不少公共屋邨的管理业务已交予私营管理公司。 现时,房委会已经是全球拥有最多屋苑的业主。 2005年起, 房委会将旗下屋村商场, 停车场等设施, 出售于 领汇 , 由其管理该等设施。

  7. 居者有其计划(简称居屋计划;英语:Home Ownership Scheme)由前 香港 总督麦理浩爵士于1970年代所推行,原意是为一些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 楼宇 ,又不合资格(或不愿意)入住 公屋 的市民提供另一种选择。. 此计划内兴建的屋苑称为居者有其屋屋苑,通称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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