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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9月5日 · 日期 2023-09-05. 更新 2024-05-23. 保險是否「呃人」的金融產品? 第一個錯誤︰有病痛先買保險 第二個錯誤︰不比較、不格價就買保險 第三個錯誤︰人買我又買 第四個錯誤︰買醫保時隱瞞病歷 第五個錯誤︰買完份保單就置之不理 只需數秒便能為自己及家人預估保費! 保險是否「呃人」的金融產品? 首先,保險本身並無「呃人」,只要大家不要犯以下錯誤,絕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會根據保單條款作出賠償,沒有一間公司想令自己聲譽受損,從而失去客戶信任。 第一個錯誤︰有病痛先買保險. 有人會覺得買一份實報實銷的醫療保險,是在白交保費,好蝕底,所以會想等到年紀漸長,身體變差才買,這是買保險的大忌。

  2. 2021年1月14日 · 作者 康思源 Dave Hong. 日期 2021-01-14. 更新 2023-11-03. 甚麼是再保險? 再保險,又稱為分保(英文︰Reinsurance),保險公司將需要承擔之風險的一部份或全部,向再保險公司投保。 而直接面向市場一般投保人的保險公司,稱為保險人,但每間公司承保能力必定有限,所以會將保險責任分出去給其他保險公司,以減輕需要承擔的風險,而接受這裡業務的稱為「再保險公司」。 有些保險公司旗下也有再保險業務,接受其他保險公司投保,但亦有只專營再保險的再保險公司。 大型的再保險公司通常跨地區經營以有效分散地區分險。 由於每間保險公司的客戶及產品不同,潛在的承保風險自然也不同,所以對再保險需求亦有異。

  3. 2021年12月15日 · 更新 2021-12-15. 什麼是復歸紅利? 屬於保證,還是非保證紅利? 如果你購買的是含儲蓄成份的人壽保險,保單價值一般會包括非保證的紅利。 而紅利主要分為「現金紅利」和「復歸紅利」 兩種 。 何時可以提取復歸紅利? 「現金紅利」就像股票派發現金股息,股息獲派發後可以隨時提取。 保險公司公佈現金紅利後,金額便會保證不變,保單持有人可以隨時從保單中提取。 如果選擇不提取,亦可以留在保單內複息滾存,這有點像銀行存款收息,不過保單的息率會比銀行的高。 「復歸紅利」則類似以股代息般收取紅股。 保險公司每年公佈的復歸紅利面值只作參考,只會在身故時才會足額支付。 如果保單持有人退保以提取復歸紅利,金額可能會與公佈的復歸紅利面值有所不同,通常會低於其面值。

  4. 2021年3月22日 · 作者 小鳥醫生. 日期 2021-03-22. 更新 2023-03-23. 抑鬱症的症狀 抑鬱症的成因 如何診斷抑鬱症? 習得性無助 — 真實個案分享. 抑鬱症的症狀. 抑鬱症的成因. 如何診斷抑鬱症? 習得性無助 — 真實個案分享. 「抑鬱症」不是一個好譯名,容易令人誤解,以為抑鬱症病者只是情緒不佳。 也有很多人未經診斷,一時情緒失落,便說自己有抑鬱症。 抑鬱症的症狀. 根據美國精神醫學學會最新版的DSM-V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5th Edition),抑鬱症的核心症狀包括: 抑鬱情緒. 失去動力和衝勁. 體重改變. 睡眠變差. 疲倦. 性慾減低. 行動緩慢. 集中精力變差. 負面思想.

  5. 2022年7月19日 · 專家提供4個規劃建議. 申請安老按揭的資格及對物業的要求. 安老按揭貸款接受最多 3 位借款人的聯名申請。 借款人需為 55 歲或以上(未補地價資助出售房屋的業主須為 60 歲或以上),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 而用作抵押的物業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 在香港的住宅物業. 沒有任何轉售限制. 沒有出租的物業(特別情況下也可申請將有關物業出租) 樓齡 50 年或以下. 如果物業價值為 800 萬或以下,可以 100% 物業估值。 而 800 萬以上則為 800 萬及超過 800 萬部分的 50% 總和(上限為 2,500 萬)。 影響安老按揭每月年金的因素主要為物業價值、申請人的年齡、年金期及按揭利率等。 物業價值越高,每月可得的年金會越多。 申請者越年輕,每月可得的年金則會越少。

  6. 3 © 2021 年保泰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版權所有。保留所有權利。 主要不保事項 本附加保障不會就直接或間接、全部或部分因以下 ...

  7. 2023年12月14日 · 職場資訊. 【強積金對沖】2025 年取消|安排及計算方法懶人包. 政府宣布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取消以往沿用的強積金「對沖」安排。 Bowtie 與人力資源管理專家 Workstem 聯合為你帶來這份懶人包,詳細講解強積金對沖機制、新安排對僱主和僱員的影響,以及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 强積金對沖是甚麼意思?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在辭退員工時可以選擇使用強積金中僱主強制性供款及累算權益部分(包含盈虧)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此安排俗稱為「對沖」。 立法會於 2022 年 6 月 9 日通過《2022 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於轉制日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取消對沖安排,此後僱主僅可使用強積金內的自願性供款累積權益作對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