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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rticle 27 Under any of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a resolution of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or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a company shall be untenable: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 (1) The resolution is adopted without holding a shareholders' meeting or a meeting of the board ...

  2. 中国法律法规英文译本,英文法规,China Law,China regulation 版权所有©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 京ICP证 ...

  3. 2023年8月31日 · 最高院裁判理由. (一)建安公司应作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作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既然享有承包单位的权利,也应当履行承包单位的义务。 在工伤保险责任承担方面,建安公司与梁某某之间虽未直接签订转包合同,但其允许梁某某利用其资质并挂靠施工,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第 四 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意见》)第七点规定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精神,可由建安公司作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4. 一、判例法对提请释法要件的发展. (一)“类别条件”和“有需要”条件的提出 香港终审法院在“吴嘉玲”案中首次确立了启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几个基本要 件。 第一,“类别条件”(classificationcondition),即需要解释的争议性条款是否可以归为“中 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 香港终审法院将所有能归 到这两个领域的条款称之为“除外条款”(excludedprovisions)。 第二,“有需要条件”(necessi- tycondition),即香港终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解释除外条款,并且关于除外条款的解释对 案件判决将产生实质性影响。 在流程上,香港终审法院认为首先应该考虑“类别条件”。 〔3〕.

  5. 标题. 长官的重要职权,其规范表述为“发布行政命令”。. 香港回归二十年来,它基本上处于沉睡状态。. 实践运用甚少,行政长官仅在回归初发布过关于公务人员管理和2005年关于秘密监察的行政命令。. 同时,相关理论研究严重不足。. 除回归初期有关于行政命令的 ...

  6.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Article 2 Whoever engages in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duction, distribution or use of medical devices as well as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thereof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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