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怎樣去提出非正審申請?. 1. 如果訴訟一方認為對方持有的部分證據是虛假的(例如在有關土地的審訊中的一張虛假租約),應否提出非正審申請?. ». 1. 如果訴訟一方認為對方持有的部分證據是虛假的(例如在有關土地的審訊中的一張虛假租約),應否提出非 ...

  2. 4. 如被告人是以詐騙或欺詐手段取得同意,會怎樣?. 如被告人就有關行為的性質及/或被告人進行有關行為的本意蓄意瞞騙或欺騙受害人,在這情況下,受害人便沒有真正同意有關行為。. 舉例說,被告人欺騙受害人,令受害人誤以為被告人只會對其示範急救 ...

  3. 1. 如果被告認罪,會否影響刑罰的輕重? 被告不認罪. 如被告不認罪,案件就會押後進行審訊。 在正式審訊之前,可能還要進行一連串的法律程序,如再次申請保釋、修訂控罪、進行審訊前的覆核等。 控方必須在審訊開始前,向被告(或其辯護律師)提供所有與案件有關的資料及文件(不論是否對控方不利)。 這些資料一般包括:控方證人的所有書面供詞及案底(如有);其他控方不會傳召出庭但已在執法部門錄取口供的人士之書面供詞;所有控方將要依據的資料或物品;及控方不會使用但可能對被告有用的所有資料及物品,但是,控方沒有責任去提供一些純粹會削弱辯方證人可靠性的資料(例如辯方證人曾指出在香港見過被告,但控方卻找到他當時於澳門的入境紀錄)。 如控方未能在審訊開始前向辯方提供有關資料,辯方或可據此作為定罪之上訴理由。

  4. 4. 如果敗訴,我是否需要支付對方的訴訟費? 一般來說 ,由閣下獲得法律援助開始,閣下便毋須負責對方的訴訟費。 如果訴訟中的原告人獲得法援但最終敗訴,則法庭通常會下令由法律援助署署長支付勝訴的被告人的訴訟費(但只於原告人獲得法律援助後開始計算)。 如果是被告人獲得法援但最終敗訴,一般來說,無論被告人或法律援助署署長都毋須支付得直原告人的訴訟費。 如果閣下於訴訟中途才獲得法律援助,則可能需要支付對方於閣下取得法律援助前已付出的訴訟費。 故此,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閣下宜盡早申請法律援助。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5. 三種主要的執行令狀為: (i) 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ii) 財物扣押令;和 (iii) 管有令狀(收樓令)。 (i)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當你未能向被告人 / 債務人取回補償 / 判定債項時, 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便適用。 若被告人 / 債務人的處所內有足夠的財物及實產可供扣押,執達主任便會扣押與令狀所載的金額及執行令狀所需費用相若的物品。 你須承諾會支付執行扣押工作所需的費用。 扣押成功後,執達主任會列出一份被扣押物品的清單,並會把一份清單副本交予負責看守物品的護衛員,以確保有關物品不會被擅動或被非法移走。 被告人有 5 個工作天(扣押當日不計在內)的期限來清還債項及支付預計的執行費用。 如被告仍然不支付款項總額,被扣押的物品將於限期過後的首個工作天公開拍賣。

  6. 2023年8月21日 · 如何提出民事訴訟或作出抗辯 » 和解協議 » D. 問與答. 修訂日期: 2023年 , 08月 , 21日. 1. 作為經算定的金錢申索申索的被告人,如果我承認原告人之部分申索,(1)在狀書期階段以表格16承認部分申索(根據第13A號命令)和 (2) 以表格 23(根據第22號命令)向原告人提出以部分金額作為附帶條款付款的提議,兩者有甚麼區別? 2. 如果被告人想在狀書期階段(在收到令狀和申索陳述書後)向原告人作出附帶條款付款,被告人是否仍需要填寫表格 16 或 16C 作承認提議的款額?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展開民事訴訟前應當考慮的事項. 如何展開民事訴訟. 如何就民事訴訟作出抗辯. 如何就民事案件的審訊作準備. 和解協議.

  7. 凡債務人被禁止令禁止離開香港,債務人一經向你發出為期 2 整天的通知並親自出席法庭,即可申請解除有關命令。. 在此項申請中,法庭在評估你所應得的款額後,如認為適當,須解除有關命令,及繼續進行法律程序,猶如判定債務人是根據第 49B號命令在已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