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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或澳門學生畢業後在臺工作居留,如覓職延期居留,覓職期不計入工作居留期間,惟覓職期得從寬認定不視為居留中斷。依香港澳們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9條之意旨,仍需實際工作累計滿5年,每年在臺居住183日以上,且最近1年於平均每月收入逾基本工資2倍者,始得申辦定居。

  2. www.immigration.gov.tw › 5385/7244/7250 › 7317移民署中文網-居留

    1. 最後一頁. 常見問題. 僑生如何辦理休學出境? 如不出境可否在台申請工作居留? 僑生如何辦理畢業出境? 外國人士入台後,如何申請居留延期?轉換雇主之問題? 在臺出生之外籍新生兒 (含外籍移工所生子女),應如何辦理外僑居留證? 外籍移工在臺工作期間懷孕生子,小孩之生父 (移工之配偶)亦為外籍移工,其子是否能依親父親辦理居留? 更多常見問題.

  3. 要帶什麼. 一、共同應備文件: (一)護照。 (二)最近二年內所拍攝之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同我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二、個別應備文件: (一)申請居留者: 1.居留簽證。 2.在臺居留住址證明。 3.勞動部聘僱許可函 (未即申獲者,得檢具勞動部招募許可函)。 4.一個月內開立之在職證明書(含公司及負責人章戳)。 (二)申請延期居留者: 1.外僑居留證。 2.勞動部聘僱許可函 (未即申獲者,得檢具勞動部收文證明)。 3.一個月內開立之在職證明(含公司及負責人章戳)。 (三)申請變更居留住址登記者: 1.外僑居留證。 2.在臺居留住址證明(如租賃契約或其他足資證明確為申請人實際住址之證明文件)。 (四)申請資料異動登記者: 1.外僑居留證。

  4. 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 版權所有 © 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 地址:100213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本署各服務地址) 電話:(02)2388 ...

  5. 2024年5月15日 · 一、申請程序:. (一)現職人員應填具申請表及檢附必要佐證資料,並詳閱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注意事項後簽章,送所屬中央機關(構)、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補助、出資機關或其授權機關申請;退離職人員應填具進入大陸地區 ...

  6. 表一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申請書word doc. 表七-變更許可事項申請書 doc odt. 表九-終止服務申請書 doc odt. 表二-支出預算表-odt odt. 表二-支出預算表-word doc. 表八-補-換-發申請書 doc odt. 表十一-遺失切結書 doc odt. 表十-跨國-境-婚姻媒合團體申請或新增工作人員申報 ...

  7. 2020年9月17日 · 本署各服務站. 要帶什麼. 一、申請人應於居留期間屆滿前三個月內,備齊下列文件,逕向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本署)各服務站辦理。 (一)延期申請書。 (二)入出境許可證。 (三)延期費新臺幣三百元。 (四)依親對象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影本。 (基於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專案許可長期居留者免附)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得要求檢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大陸通行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註同意延期字樣證明、離婚後對在臺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