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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COVID-19現行因應作為. 自2023年8月15日起: 如有疑似COVID-19症狀或快篩陽性,請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避免非必要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直至快篩陰性或滿5天即可解除。 具重症風險因子者請儘速就醫。 簽證. 中華民國的簽證 依申請人的入境目的及身分分為四類: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係屬於短期簽證,在臺停留期間在180天以內。 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係屬於長期簽證,在臺停留期間在180天以上。 外交簽證(DIPLOMATIC VISA) 禮遇簽證(COURTESY VISA)

  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緩且穩定可控經持續滾動檢視國際及國內疫情以及盤點國內防疫與醫療量能後自今(2022)年12月10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取消入境人數限制

  4. 2022年11月28日 · 發佈日期:2022-11-2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8)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緩且穩定可控經持續滾動檢視國際及國內疫情以及盤點國內防疫與醫療量能後自今 (2022)年12月10日零時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取消入境人數限制指揮中心指出每週入境人數持續上升近7日 (11/21-27)境外移入病例新增281例較前7日下降12.2%且國內新增病例數持續下降另考量歲末年終國外耶誕假期以及農曆春節將至預計屆時將有更多的入出境需求因此取消入境人數限制以利國人預先安排連假返鄉行程

  5. 2022年9月29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9)日表示,經持續監測國際及國內疫情疫情正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在評估國內防疫與醫療量能後,為邁向防疫正常生活,自10月13日零時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進行「7天自主防疫」,並開放相關邊境管制措施,以兼顧防疫、經濟、維持社會運作及國際交流之需求,說明如下: 一、每週入境總人數:試行每週15萬人次為原則。 二、自主防疫天數: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7天自主防疫」。 (一)取消居家檢疫。 (二)旅客入境前免於「入境檢疫系統」線上申報及免持國內手機門號。 (三)取消開立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 (四) 停止居家檢疫之關懷追蹤機制、電子監督措施、健保註記及地方政府居家檢疫關懷服務等措施。 (五)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 1.

  6. 1. 自第一級(注意)及第二級(警示)國家入境之旅客,須自主健康管理14天。. 2. 自第三級(警告)國家入境之旅客,須進行14天居家檢疫。. (二) 因應疫情擴散至歐洲美洲及進入全球大流行. 1. 2020年3月19日起禁止外籍旅客來臺(持居留證及特殊許可者除外 ...

  7. 2022年10月5日 · 目前入境人數仍採總量管制當事人入境檢疫措施應依指揮中心現行3天居家檢疫+4天自主防疫隔離檢疫規定辦理。 前述措施將由指揮中心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2年9月5日】 外交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邊境管制措施調整,自9月12日起恢復美、加、紐、澳、歐洲與邦交國國民免簽證待遇.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外交部自本(2022)年9月12日起恢復實施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歐洲與邦交國國民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從事商務、參展、考察、國際交流、探親、觀光、社會訪問等無須申請許可的活動。 惟其他擬從事依國內機關法令須經許可活動者,仍須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8. 2022年9月22日 · 五、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機制。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為穩健開放相關邊境管制措施,已與各部會積極準備增加入境總量、「0+7自主防疫」等目標,並視疫情發展決定實施日期,預計10月13日正式實施: 一、每週入境總人數:試行每週15萬人次為原則。 二、檢疫天數及處所:入境日為第0天,放寬為「7天自主防疫」,取消原3天居家檢疫;同時,入境時取消開立「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 三、檢測措施: (一)入境時維持由國際港埠現場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4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於自主防疫期間進行檢測。 (二)入境前14日內有疑似COVID-19症狀旅客,請主動於入境時通報疾病管制署之機場/港口檢疫人員,依檢疫人員評估,配合於國際港埠或後送醫院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