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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稅務易」 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分享: 可透過此服務通知税務局的事項如下: 更改營業地址. 更改業務名稱. 更改業務性質. 通知結業. 此服務可供下列人士使用: 東主─就其獨資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任何合夥人─就有關合夥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公司秘書、經理或任何董事─就有關法人團體經營的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及. 任何主要高級人員─就有關其他團體經營的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上述人士須以下述方式核實其身分: 東主/合夥業務的任何合夥人可使用認可核證機關發出的個人/機構電子證書(未成年的個人數碼證書除外)、「税務易」帳戶、已與「税務易」帳戶連結的「我的政府一站通」帳戶或「智方便」;或.

  2. 基金須在普通合夥人變更後的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商業登記署。在通知書上,請清楚書明基金的商業登記號碼、名稱、業務地址、新舊普通合夥人的資料(包括他們的姓名或名稱、身分證/護照/商業登記證號碼、住址/註冊辦事處地址)及更改日期等。

  3. 網上申請商業登記及新版本的商業登記申請表. 由 2011 年 2 月 21 日起,除數碼證書外,申請人可使用他的「稅務易」通行密碼或「我的政府一站通」密碼(已與「稅務易」帳戶連結)簽署訂明的商業登記申請表格(表格 1 (a)、 1 (c)或 1 (d))作商業登記申請 ...

  4. 商業登記 通知更改業務地址.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 章)第8條的規定,現通知貴局,下述業務已更改其業務地址,詳情如下: Business Registration Notification of Change of Business Address. Pursuant to section 8 of the Business Registration Ordinance (Cap. 310), I hereby notify you that the following business has changed its business address. Details are as follows:

  5. 在業務更改地址後的1個月內,申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商業登記署,且需清楚列明商業登記號碼、業務名稱、新舊地址、地址變更日期及相關地址證明文件!

  6. 請填報由稅務局轄下的商業登記署所發出的商業登記號碼(即商業登記證號碼的首 8 位數字),「-」後的數字無須填寫。 於2023 年12 月27 日或之後成立的公司,

  7.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的規定,我的公司如已向公司註冊交付有關註冊辦事處地址更改通知書,公司會被視作已按《商業登記條例》將有關更改通知稅務局局長。

  8. 根據《註冊外觀設計規則》第64、65、66、67條請求更改姓名/名稱、地址、送達地址或代理人地址 根據《註冊外觀設計規則》第66條請求更正地址、送達地址或代理人地址(D12)

  9. 中文地址(包括符號及空格)不可超過58字,英文地址(包括符號及空格)則不可超過90個字母。此通知書須經業務經營者簽署。《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規定,在業務資料發生變更或結業後,業務經營者須於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税務局局長。

  10. 税務局 : 下載表格 - 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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