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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第一至三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已分別在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2月3日及2024年4月6日舉行第四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非學位程度將於2024年6月16日舉行有關第一輪第二輪第三輪及第四輪測試的詳情請參閱此網頁下方第五輪測試將於2024年7月20日舉行。 本局暫定於2024年5月下旬透過新聞公報及此網頁公布此輪測試的詳情及報名安排。 如教師於學位程度的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日後將不需再次應考同等或更低程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如教師於非學位程度的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而日後在取得學位資歷後轉職學位教席,則須應考學位程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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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與公務員招聘

    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於2024年6月1日(或如有需要於2024年6月内的其他日期)舉行,申請期已在2024年4月5日下午5時(香港時間)完結。公務員事務局會在2024年5月20日前通知申請人有關詳情。任何有關更改考試日期/時間/試場的要求將不獲處理。 公務員考試組會以電郵通知申請人有關考試詳情。為免錯失任何通知,申請人須確保其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公務員考試組的電郵,以及定時檢查各收件郵箱(包括垃圾郵件箱、群發郵件箱及雜件郵箱)。申請人如在2024年5月20日仍未收到上述電郵,須立即致電或以電郵方式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已報考是次暫定於2024年6月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人士,應細閲「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申請人須知」及「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另一輪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在2024年年終舉辦。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年終的考試亦會在一些香港以外的城市舉行。年終考試的日期暫定為2024年10月5日(香港試場),以及2024年12月7日(香港以外的試場)。有關年終考試的詳情將於本年稍後公布。 有意應考於2024年年終舉辦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人士,亦應細閲「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常見問題」,以獲取更多資訊。

    綜合招聘考試包括三張各為45分鐘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分別是英文運用、中文運用和能力傾向測試,目的是評核考生的英、中語文能力及推理能力。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而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則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將不會被安排應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會獲接納...

    一般來說,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需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取得二級或一級成績,以符合有關職位的語文能力要求。個別招聘部門/職系會於招聘廣告中列明有關職位在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所需的成績。在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的應徵者,會被視為已符合所有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一般語文能力要求。部分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要求應徵者除具備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所需成績外,亦須在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1.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職系及入職職級名單及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PDF格式) 部分公務員職系(如紀律部隊職系)會按受聘者的學歷給予不同的入職起薪點。未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學位持有人仍可申請這些職位,但不能獲得學位持有人的起薪點。 1. 這連結會以新...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是一張設有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全卷共20題,考生須於30分鐘內完成。申請人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公務員職位。持有《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的申請人,日後將不會被安排再次應考《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就所有由2022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會考核申請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無論公務員職位申請人過往曾否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或在個別局/部門公務員職位(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招聘過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測試及取得何等成績,都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過往曾參加任何《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如欲應徵2022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亦須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

  2. 2023年8月3日 · 新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明日八月四日起接受報名歡迎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報考截止報名日期為八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提醒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應徵者應把握時間參加此輪暫定於十月七日舉行的考試。 為吸納有志服務社會人士加入公務員行列,並讓青年更好地規劃未來事業發展,政府將會擴展投考需學士學位學歷要求公務員職位的資格至新學年升讀大學三年級(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 因此,此輪考試將開放予持有大學學位、符合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的人士,或將於二 二三至二四學年或二 二四至二五學年畢業的大學生報考。 綜合招聘考試由中文運用、英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三張試卷組成。

  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知識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4. 2023年3月30日 · 新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明日三月三十一日起接受報名歡迎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報考截止報名日期為四月十三日下午五時此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現暫定於六月三日或六月內舉行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提醒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應徵者應把握時間參加此輪考試。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二 二二至二三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方可報考。 綜合招聘考試由中文運用、英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三張試卷組成。 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測試不同等級的成績可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中英語文科獲接納的等級成績替代。

  5. 2023年4月27日 · 他們可透過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 www.edb.gov.hk/tc/blnst )報名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請留意,非學位程度測試的及格成績只適用於申請非學位教席。 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由二 二三/二四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及轉校教師)均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 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測試詳情載於教育局網頁( www.edb.gov.hk/tc/blnst )。 完. 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30分.

  6. 申請方法. (2)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法遞交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申請: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內的網上申請系統(www.csb.gov.hk/chi/cre.html);或. 郵寄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 號入境事務大樓25 樓2511 室公務員考試組( 郵戳的日期為2024 年4月. 5 日或之前)。 為避免郵件無法成功派遞,申請人請確保信封上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 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公務員考試組,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 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或任何因郵遞的延誤或遺失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3) 申請人只可以遞交一份申請書。 重複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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