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4 天前 ·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備註: 1. 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致電的話,請在電話號碼之前加撥地區號碼「852」(不適用於駐海外辦事處)。. 2. 如果想查看更多資料,請在該職員名字/詢問處上點擊。. 3.

  2. (午膳時間為下午1時至下午2時,辦事處暫停辦公。)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

  3. 「 成功修畢 」課程是指申請人必須已出席不少於基金課程總上課時數的百分之七十或課程所規定的較高出席要求(以較高者為準),並在所有獲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批核的基金課程評核方法(包括任何已獲批核計算整體成績比重的考試及功課要求)中取得整體分數的百分之五十或基金課程所規定的較高評核要求的百分比率(以較高者為準)。 成功修畢基金課程的證明文件可包括修業證書、由院校/培訓機構發出的信件或成績單等,證明申請人已通過有關的課程評核及出席要求。 如申請人報讀的課程是由本地機構與海外大學合辦,申請人於申請發還款項時必須遞交由本地代理(院校/培訓機構)發出的成功修畢課程證明或證明信件。 修讀語文能力課程的申請人,另需在指定的語文基準試(如適用)中取得指定或更高的程度,才符合申請發還款項的資格。

  4. 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中午一時,以及下午二時至五時四十五分,公眾假期除外。 放入設於下列地點的收集箱/投遞箱的紙本申請. 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提交的電子申請. 申請人亦可透過「 香港政府一站通 」網上平台填寫及遞交電子申請表格。 申請人須於網上成功遞交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後,列印申請表格並在丁部聲明書簽署或列印已使用「智方便」作數碼簽署的申請表格,然後交予就讀的院校/培訓機構蓋印證明申請人已成功修畢有關課程。 申請人須於遞交網上申請表格起計一個月內,把已簽署或使用「智方便」作數碼簽署及蓋印的申請表格 正本 遞交至本辦事處。 申請人應該在何時遞交申請表格 [SFO 313 (2022)]?

  5. 2024年4月14日 · 申請人可到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表格,或從辦事處網頁下載表格,並將已填妥及已獲院校 / 培訓機構蓋印的申請表格正本,連同以下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辦事處或放進收集箱:

  6. 2022年12月26日 ·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08:45 - 中午1:00, 下午2:00 - 5:45公眾假期除外選擇郵寄的話,請確保已支付足夠的郵資以及在信封上寫上回郵地址,以免寄送失敗. (二)遞交紙本申請到收集箱/投遞箱. 長沙灣政府合署. 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 平日: 11樓學生資助處. 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08:45 - 中午1:00,下午2:00 - 5:45(公眾假期除外)

  7. 地下大堂(辦公時間外): 市民須由長沙灣政府合署側門經保安崗位入口內進 處理時間 如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文件足夠及妥當,持續進修基金可在收到「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表格」當日起計六星期(適用於已開立帳戶的申請人)或八星期(適用於首次開立帳戶的申請人

  8. 持續進修基金(CEF)為年滿18歲並符合申請資格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鼓勵本地居民持續進修。 申請結果及發放安排 本辦事處收到申請表格後,會以電話短訊方式向申請人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發出確認收妥申請通知。

  9. 有關基金的一般查詢,請聯絡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致電由「1823」職員24小時接聽的熱線3142 2277;電郵: cef_sfo@wfsfaa.gov.hk ;網頁: www.wfsfaa.gov.hk/cef )。. 至於較具體查詢,例如個別課程的入讀要求及上課日期,可以電郵聯絡 cef_enquiry@hkuspace.hku.hk ,致電本課程手冊內 ...

  10.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途徑取得「更改個人資料通知書」 [SFO 316 (2022)]: 親臨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地址:新界荃灣青山公路388號中染大廈25樓07-11室)索取; 連結、表格及下載(「智方便」用戶可於網上填寫及簽署電子表格,並透過互聯網提交);或. 致電基金熱線3142 2277(由「1823」職員接聽)以傳真方式索取。 如申請人所申報的銀行戶口已取消,申請人應立即以書面方式向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提出更改。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 持續進修基金 (CEF) - Change of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