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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同佳在潘曉穎死後因用女方的提款卡盜提2萬新臺幣 [16] ,返回香港後再度3次盜提總共1.92萬港元 [16] ,並且取走潘曉穎的數碼相機價值約2,000港元 iPhone 6 手機(價值約6,000港元) [16] ,而在香港被控兩項 盜竊罪 和一項 處理贓物罪 ,其後8月改控四項 ...

  2. 2018年12月4日 · 潘晓颖命案是发生在 台湾 台北市 大同区 紫园旅店的一宗命案。 命案受害者潘晓颖与嫌犯 陈同佳 均为 香港居民 ,两人以情侣关系在2018年2月8日赴台旅游同月13日入住紫园旅店潘晓颖在同月17日于旅店房内遇害翌日被弃尸在 台北捷运 竹围站 外公园的草丛,其男友陈同佳则于案发后搭机返港。 在命案于3月13日被揭发后, 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 分别在同年3月、4月和7月,向 香港律政司 三度提出 司法互助请求 ,惟 香港政府 以港台两地之间并无移交疑犯的机制为理由,未有理会台方遣送陈同佳至台湾受审的请求。 士林地检署在同年12月3日正式对陈同佳发出时效长达37年6个月通缉令 [3] 。

  3. 2018年12月4日 · 潘曉穎命案 是發生在 中華民國 臺北市 大同區 紫園旅店的一宗命案。 命案受害者潘曉穎與嫌犯 陳同佳 均為 香港居民 ,兩人以情侶關係在2018年2月8日赴臺旅遊同月13日入住紫園旅店潘曉穎在同月17日於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 臺北捷運 竹圍站 外公園的草叢,其男友陳同佳則於案發後搭機返港。 在命案於3月13日被揭發後,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分別在同年3月、4月和7月,向 香港律政司 三度提出 司法互助請求 ,惟 香港政府 以港臺兩地之間並無移交疑犯的機制為理由,未有理會台方遣送陳同佳至臺灣受審的請求。 士林地檢署在同年12月3日正式對陳同佳發出時效長達37年6個月通緝令 [3] 。

  4. 陳同佳 (英語: Chan Tong Kai ;1998年12月13日 — ), 潘曉穎命案 殺人疑犯。 因殺害女友潘曉穎後從 台灣 潛逃回 香港 而轟動一時。 由於案件發生於台灣境內,加上 两岸之間 因政治原因無法進行司法互助,導致全案長期陷於膠著狀態,至今仍未受法律制裁。 香港 保安局 藉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 逃犯條例 》草案,最終成為 反修例運動 爆發的導火線。 陳同佳出獄後一直居於 油尖旺區 何文田 京士柏山 安全屋,雖然亦曾公開表示會赴台 投案 ,但至今仍未有實行。 2018年12月3日,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正式對陳同佳發布通緝,時效長達37年6個月 [4] 。 在2021年10月,其 監護人 管浩鳴 透露陳同佳已離開安全屋並轉至深山寓所隱居 [5] 。 生平.

  5. 2019年10月22日 · 潘曉穎在同月17日於旅館客房與其男友陳同佳爭執遇害翌日遭棄屍在臺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陳則於案發後潛逃返港女方父母因女兒音訊全無向警方報案香港警方經調查發現陳同佳獨自從臺灣出境潘曉穎則沒有離台紀錄因而派員向陳了解。 [15] 其間探員揭發他持有潘的提款卡並在返港後多次用以提款遂以涉嫌盜竊拘捕陳男帶回警署扣查。 [15] 陳同佳於警誡下承認殺害潘曉穎並棄屍,進而揭發藏屍地點。 [15] 香港警方 因已知悉陳在臺灣牽涉一宗謀殺案,會以境外罪案方式跟進。 隨後臺灣警方宣布尋回潘女遺體,並封鎖現場調查。 [15]

  6. 5 不建議將此事轉進至孟晚舟,建議將相關爭議移至孟晚舟事件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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