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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劉偉聰大律師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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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30日 · 被告唐英傑 (24歲)代表大律師之一劉偉聰於判刑後到囚室探望唐英傑他引述唐英傑指時間會過得好快希望香港人撐住就好似香港運動員一樣」。 至於會否就本案提出上訴,劉則表示暫不回應。 即睇法庭判刑現場情況: 點擊圖片放大. +6. 3名主審法官於判刑理由中指出,就被告面對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基本法》第1條已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屬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的相關條文亦提到沒有任何人可在行使其權利和自由時,違反上述條文。 法庭因此認為,任何人煽動分裂或貶損國家完整,均應因為違反《基本法》的基礎條文而受懲處,有關懲處更必須對整體社會構成阻嚇性,而非單單阻嚇個別被告。

  2. 2021年6月16日 · 法官杜麗冰今甫開庭即指留意到被告唐英傑分別由兩組律師代表處理本案辯方確認並指當中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及大律師劉偉聰是透過法援署委託而代表被告而資深大律師祁志及大律師馬亞山則是被告透過伍展邦律師行私人委託法官對有關安排感到不滿認為於審訊期間兩組律師交替處理案件的做法欠佳郭兆銘回應指資深大律師祁志一方只會負責處理涉案標語的意思一部分即只會負責主問辯方專家證人及盤問控方專家證人至於其他部分則全數交由郭兆銘處理。 法官彭寶琴質疑,當中只有郭兆銘一組律師獲法援署委託,即由公帑支付其費用,若然審訊中其中一部分是由私人委託的祁志一組律師負責,所衍生的費用則不應由公帑支付,當中或涉衝突或安排上有困難。

  3. 2023年2月8日 · 案件共有31人認罪其餘16名被告則否認控罪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旨在顛覆國家

  4. 2021年3月5日 · 律政司今午撤回劉偉聰林景楠楊雪盈及呂智恆4人的保釋覆核並於傍晚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處理被告被帶入犯人欄後劉偉聰向在場律師揮手有律師揮手回應呂智恆則向公眾人士揮手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昨天所頒布的保釋條件仍適用批准劉偉聰以現金50萬保釋林景楠以現金100萬及20萬人事擔保楊雪盈以現金及人事各8萬擔保呂智恆則以現金及人事各10萬擔保各人須於下周一8日下午4時前到法院會計部繳交保釋金4人今獲准保釋離開法院

  5. 2022年4月14日 · 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4名被告還押候訊,當中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今(14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聽取陳詞後,押後至下周二(19日)早上判決。 申請人范國威今由大律師吳藹儀代表,法官杜麗冰聽取陳詞後表示需時考慮,押後至下周二(19日)早上10時半作出判決。 案中47名被告中,13名被告先後獲准保釋,當中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黃子悅、陳志全、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及李予信。

  6. 2020年7月3日 · 大律師劉偉聰指被告腳部有骨折未知何時出院劉問及總裁判官蘇惠德是否獲行政長官指派委任裁判官確認收到由行政長官發出的聘書律政司高級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為控方代表周指出控方已交檢控同意書予法庭申請押後案件至被告出院

  7. 2020年10月6日 · 辯方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大律師劉偉聰代表並表示不反對修訂經修訂後的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在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及柯布連道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控罪另指被告於同日同地,為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導致警員8260、2674及12197重傷。 控方指,案件將會於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並申請排期進行交付程序,辯方無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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