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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黃國桐表示,法庭一般只會在有關人士失蹤七年後,才會開庭進行法律上宣稱死亡的程序,其家人須向法庭證明已用盡方法嘗試找尋該失蹤者的下落。 執法大律師陸偉雄補充,家人須作出誓章,表明經過千方百計亦無法知悉失蹤人士的下落,有理由相信其已死亡,法庭考慮各方因素後,會決定是否頒布死亡令,讓家人取得死亡證辦理手續。 至於失蹤人士的財產管理問題,黃國桐指在失蹤期間,其家人無權領取或轉移有關資產,直至失蹤人士被宣布法律上死亡,家人才可以申領其遺產;若其後失蹤人士被尋回,法庭會考慮其家人當初申請宣布有關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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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09年5月20日 · 通緝/失蹤人士

  3. 你可提供甚麼幫助? 在報案前你可採取以下初步行動也有助警方調查向你及/或失蹤人士的親戚鄰居及朋友查探向失蹤人士的學校或工作地方查探。 聯絡警方. 如知悉列作失蹤的人士的下落或可提供更多有關其情況的資料請透過以下途徑通知警方: 任何警務人員; 任何警署; 致電其中一個 總區失蹤人口調查組 ; 致函香港郵政總局信箱999號; 傳真至刑事資訊傳真熱線 (852)2520-2828; 如有緊急消息,應致電999。 銷案. 只有已報案失蹤的人士才可提出銷案。 如欲銷案,可聯絡任何一間警署的值日官,以便作出安排 (可在此 連結 查閱警署的地點及電話號碼)。 5 聯絡電話: 港島總區失蹤人口調查組 - 2860 1040. 東九龍總區失蹤人口調查組 - 3661 0316.

  4. 2023年11月14日 · 持續搜尋失蹤逾5月人士 郊野義務搜索隊發現骸骨 死者身份待查. 撰文:凌逸德. 出版: 2023-11-14 22:46 更新:2023-11-15 21:08. 多次協助尋找行山期間失蹤人士的郊野義務搜索隊」(CVST),連月來多次上山搜索一名失蹤超過5個月的人士其間在今日14日下午於大埔滘自然教育徑附近發現人類骸骨CVST發言人回覆香港01查詢時證實其隊員今日發現骸骨並報告警方但死者身份有待警方證實。 警方是在今日下午2時02分接獲市民報案,指在大埔滘自然教育徑發現人骨,並在山邊發現鞋及電話,警員接報後趕往現場跟進。

  5. 2020年6月16日 · 麥又重監報會專題報告已指出,「香港人口稠密要掩蓋香港有人死亡及失蹤需要大量人事部門相互勾結是幾乎無可能的事除非有證據支持否則是超乎尋常是不可信監警會今日討論屍體發現及失蹤人士案件。 (孔繁栩攝) 警方有被尋獲人士要求勿披露其下落予他人. 警方指過去3年沒有涉及屍體發現程序的投訴相關的只有處理死者財物方面的投訴。 新界北總區行動部警司(署理)梁志恆表示,去年有2,643宗失蹤人口,較前年的3,046宗減少約13%,認為與科技進步有關;大部分都有社交媒體,可以更新狀況等。

  6. 2017年8月6日 · (警務處圖片) 【港商失蹤11年.專頁】流落東莞被奇蹟尋回 與妻重逢泣不成聲. 警方的失蹤人口名單上,現時仍有59人。 當中最轟動的案件非庾文翰事件莫屬。 2000年8月24日,患有自閉症和輕度弱智的庾文翰,突與母親在油麻地地鐵站失散。 距料當日下午於羅湖邊境管制站現身,入境處職員誤以為庾文翰是內地學童,將他送到內地。 其母多番公開尋子,引來社會關注,亦不時有消息指庾文翰曾於內地出現,但所有線索均一一落空,更有報道指他數年前已於內地身亡及火化。 庾文翰至今失蹤17年,依然下落不明。 另一轟動失蹤案發生於27年前,當時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丈夫王德輝於跑馬地打壁球後,回家途中遭綁架。 綁匪高調要求鉅額贖金,其後警方雖成功拘捕部分涉案犯人,更有人供稱王德輝身在公海,惟王德輝依然杳無音訊。

  7. 2021年5月27日 · 消防處署理消防區長洪德城表示消防處於5月23日晚上11時50分接報一名年約30歲男子於當日早上9時許離家獨自前往八仙嶺郊野公園行山後失聯警方民安隊及消防人員連日搜索今日於下午4時於近黃嶺坳對落約 120米草叢發現男子由消防處無人機發現由救援隊救出男子被發現時已昏迷失去知覺被吊往直升機坪後證實死亡。 事件中消防出動67輛消防及救護車,派出238名消防及救護人員處理,包括攀山拯救專隊、高空拯救專隊及搜索犬等。 洪德城指連日天氣不穩,酷熱警告及雷暴警告,而男子失蹤位置偏僻,及由草叢遮蔽部分身體,另外因現場範圍廣闊,及死者失蹤線索較少,增加搜救困難。

  8. 2017年8月5日 ·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港人失蹤達七年或以上仍未尋獲其親人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請宣告該失蹤人士死亡獲法庭批准後親人才能處理該失蹤人士的資產包括銀行戶口保險遺囑等大律師蕭震然指出法庭要宣告一個人死亡前提是其親人曾經報案證明該人曾失蹤達七年或以上而法庭的宣告等同讓親人取得該人的死亡證能夠處理該人的銀行戶口資產和申領人壽保險若該人生前曾立遺囑該遺囑亦能生效。 假如該人失蹤多年後被尋回,亦需要向法庭申請撤銷其死亡證,才能辦理身份證。 至於婚姻問題,蕭震然表示,根據現行法例,夫婦若分居至少連續兩年,任何一方即可單方面提出離婚,而長年失蹤人士的伴侶若要提出離婚,亦是同樣做法,即使再婚之後失蹤人士才被尋回,亦不會視作重婚。 最新要聞. 奪島作戰/「鷹擊」加艦炮 中華神盾火力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