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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定權力. 聯合辦公室獲授權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當構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獲確定後可向有關構成衞生妨擾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通知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被檢控。 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200元。 聯合辦公室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如有關人士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 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2. 2023年5月29日 · 主頁. 聯絡我們. 分區聯合辦公室開放時間地址電郵地址及聯絡號碼 (樓宇滲水舉報) 聯絡我們. 分享: 分區聯合辦公室開放時間地址電郵地址及聯絡號碼 (樓宇滲水舉報) 附註:在辦公時間以外 (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可致電2868 0000 或1823。 分區聯合辦公室 (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組成) 香港區聯合辦公室. 九龍區聯合辦公室. 新界西聯合辦公室. 新界東聯合辦公室.

  3. 2023年11月8日 · 請參考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如何處理滲水糾紛? 業主有責任維修及管理其樓宇,包括解決滲水問題。 如果懷疑滲水情況是源自樓上或毗鄰的單位,應盡快與有關住戶商討,要求協助檢驗找出滲水原因及進行維修工程。 如欲了解更多,可觀看宣傳短片「滲水問題同解決 有商有量好街坊」: https://www.isd.gov.hk/chi/tvapi/16_fh56.html 。 此外,亦可向大廈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求助。 必要時聘請建築和法律顧問,根據大廈公契內容要求負責人士停止滲水,甚至提出索償。 政府部門可提供什麼幫助? 假如無法與鄰居協商解決滲水問題,你可致電「1823」求助。

  4. 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聯合辦事處 調查滲水的一般程序 樓宇業主/住戶須注意事項. 業主及住戶的責任. 樓宇滲水一般是由於樓宇和設施破損及缺乏維修所致妥善管理和維修保養樓宇,包括解決樓宇滲水的問題,是樓宇業主及住戶應有的責任徹底解決滲水問題,需要有關業主及住戶的合作。 一般而言,若私人物業出現滲水情況,業主應首先自行安排檢驗滲水原因,並視乎情況和需要與有關的住戶及其他業主協調,進行維修工程。 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在正常情況下,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不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採取執法行動。 聯合辦事處成立的目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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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接獲滲水投訴後聯合辦事處會作出初步調查聯合辦事處 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提供"一站式"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

  6. 聯合辦事處成立的目的. 3. 聯辦處成立的目的,主要是透過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和政府相關部門的專業知識,配合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以有系統的測試方法,嘗試找出滲水的源頭,使有關業主進行維修,以減除由滲水引致屬於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下的妨擾情況4. 聯辦處不會參與受滲水影響的地方或位置的修復工作。 業主可參考上載於屋宇署網頁的樓宇維修全書. 4.1.3章的指引進行有關的維修。 https://www.bd.gov.hk/tc/resources/codes-and-references/codes-and-design-manuals/bmg.html. 一般程序. 5. 聯辦處人員在接獲滲水舉報後的6個工作天內,會聯絡舉報人,安排人員到有關樓宇進行視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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