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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0月7日 ·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7日於高院續審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小明今續接受答辯方盤問被問及當年江被指與他發展婚外情江感到十分痛苦林聞言回應指我都好痛苦」,江於旁聽席一邊拭淚一邊奪門而出離開法庭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林小明今繼續接受答辯方盤問,答辯方指由2008年開始出現不實報道,指江與林之間有婚外情,同一時間,江尚未就其2007年發行的唱片《Innocent》收到任何收入,因此她當時很淒慘,有如過街老鼠。 林聞言回應指「我都好慘」。 答辯方再問「你知唔知佢當時好痛苦」。 林指出「我都好痛苦喎,我有同佢傾過,安慰吓佢囉」。

  2. 2021年10月18日 ·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18日於高院續審江若琳今午於庭上續作供指2004年與寰宇簽約後兩年間因繼續讀書而沒有工作江又指當時簽約後公司指因其牙齒唔靚」,「

  3. 2021年10月18日 · 江若琳現年34歲今首度出庭作供江於原告代表律師盤問下作供江指於寰宇多年來沒有收過任何錢而公司支付的藝人墊資費由5,000元至3萬元江指於2005至2010年一路做嘢一路還錢」,並不同意墊資費等於人工出糧」。

  4. 2022年12月7日 · 藝人江若琳於2014年遭前經理人公司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入稟指控其違約及要求索償案件早前於高等法院審訊完畢法官已於2月作出判決裁定寰宇及江若琳各有部份勝訴至於有關賠償金額則須再作第二部份聆訊案件今 (7日)作指示聆訊法官訂於2023年5月5日先處理賠償金額聆訊範圍當中包括江若琳擬向寰宇就人身傷害索償法官指有關申索於首次聆訊未有提及有關聆訊範圍屆時再作決定。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江若琳(原名江玲)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暫委法官於2月作出書面判決後,指出有關第二部份之賠償金額聆訊,預計聆訊需時35天。

  5. 2022年12月28日 · 現年35歲的江若琳前藝名江伊晴Elanne與老公蕭唯展前名蕭潤邦Oscar在聖誕節前夕宣布懷孕結婚4年終於造人成功Elanne之後拍片分享4年來的造人經歷揭開兩夫妻各自都有身體問題

  6. 2021年10月21日 ·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21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江若琳今午於庭上續作供就2008年被傳媒報道介入寰宇國際主席林小明婚姻之不實謠言江指當時公司要求她唔好再答叫我講清者自清」,江質疑點解我要開記者會講俾大眾知嘅權利都無」,她表示每天都有被的報道江形容是一生最大侮辱」。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江若琳今續作供,其代表律師複問提及2008年6月中,傳媒報道她介入寰宇國際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小明婚姻的不實謠言,江早前作供曾稱於報道初期「好想講」,但「公司叫我唔好再答,叫我講清者自清,係老闆嘅事」。

  7. 2022年2月18日 · 藝人江若琳於2014年遭前經理人公司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入稟指控其違約及要求索償案件早前於高等法院審訊完畢法官今(18日)頒下判詞裁定寰宇及江若琳各有部份勝訴至於有關賠償金額則須再作第二部份聆訊預計聆訊需時35天基於雙方各有勝訴故不就訟費作出命令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江若琳原名江玲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法官於判詞中指,本案爭議包括藝人所涉宣傳及製作費用由誰負責,案中所涉的2004、2005及2008年合約是否有效及執行,當中是否涉及不合理條款,而原告有否違約,以及是否可行使2008年合約中的優先續約權等事項。 法官指江成為原告藝人時有不愉快經歷,而江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 法官強調只針對方就合約之爭議作判決,若合約涉及不合情理,法庭會作出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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