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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春甜律師行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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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春甜律師行 Address (English) RM 1405, 14/F, CHEONG K. BUILDING, 84-86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Address (Chinese) 香港 德輔道中84-86號章記大廈14樓1405室 Telephone 2815-7288 Fax 2581-9996 E-mail cctnco@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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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陳春甜律師行. CHAN CHUN TIN & CO. 地址 (中文) 香港德輔道中84-86號 章記大廈14樓1405室. 地址 (英文) RM 1405, 14/F, CHEONG K. BUILDING, 84-86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電話. 2815-7288. 傳真. 2581-9996. DX號碼. 未知. 電郵地址. cctnco@yahoo.com. 公司網址. 未知. 律師行職員. 獨 營 執 業 者. 陳春甜 CHAN CHUN 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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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02年7月30日 · 本報訊五十四歲執業律師陳春甜非禮女文員案裁判官昨日於西區法院裁決表示控方舉證不足指控只純粹依賴女事主的口供判被告無罪獲釋但相信被告在事發時曾靠近女事主行為惹人懷疑判他須付堂費裁判官引述女事主作供稱遭被告非禮後曾致電一名女同事討教電腦問題卻沒有提及被非禮一事。 裁判官認為她若遭人非禮,按理不會隻字不提。 裁判官雖懷疑被告曾經性騷擾女事主,但因為證據不足,故判被告無罪。 案情指被告涉嫌於今年二月十六日,在位於中環的陳春甜律師事務所與女事主獨處時,面貼她的面頰、「唧」腰,及用雙手緊抱她。 辯方則指她供詞不確,並因工作表現欠佳遭被告辭退。 案件編號:WSCC861/2002.

  6. 2002年6月28日 · 五十四歲的陳春甜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於今年二月十六日在位於中環的陳春甜律師事務所非禮一名女子根據律師會資料陳春甜於一九九八年正式成為執業律師年僅二十一歲樣貌娟好的女事主作供稱事發時任職文員上班僅一個月月薪五千元她負責接待及文書工作現已離職。 事發於二月十六日星期六,當時被告吩咐她用電腦處理文件,被告站在其後,左手放椅背,表示為她講解文件。 事主感被告逐漸將身軀靠近,她雖然盡量迴避,但被告仍將面貼近她面頰。 被告先用手指逗她下巴,又突然在她右腰搔癢。 「怕唧」的事主本能地將身體一縮,被告隨即雙手並用,「唧」她腰間,令她反感卻又害怕。 「乜你原來唔玩得」 未幾被告從後抱着她不放,將頭放在她的右肩臂上,嚇得她立即用手肘護住胸部,高聲示意他放手,被告抱得更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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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02年6月29日 · 被告陳春甜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辯方傳召被告的客戶譚先生作證他於事發日下午一時到達律師行進行更改姓名的法律手續見到被告事主及另一名職員事主負責接待他後來他進入被告辦公室詳談離開時沒有聽到任何可疑聲音及叫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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