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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行政法教室規費法第十條的基準暨組織法規的編制表之定位. 本文擬講解規費法第十條所稱的基準之性質為何?. 也就是該「基準」到底是行政規則,還是法規命令?. 並另說明組織法規、法令上的「編制表」算不 ...

  2. 壹、前言. 內政部長江宜樺曾對外公開, 2010 年 12 月 25 日起五都改制之後,初期必然會有「陣痛期」或「磨合期」的問題。 例如,民眾可能找不到適切的洽公處所,因為許多縣市局處整併的關係,其辦公地址、電話或網站等等都可能重新調整。 江宜樺部長建議五都改制初期,直轄市政府或其所屬相關局處、區公所與里長等,都必須花較多的時間不斷告知民眾向何機關洽公,以及公務電話或官方網站、局處精簡或合併等等政府資訊(陳朝建, 2011 )。 就江宜樺部長所擔心的問題來說,更早之前,前台北縣長周錫瑋亦即在卸任前夕對外斷言:「五都改制,至少亂一年」,甚至也有人預言將會再亂個三、四年(約莫一屆左右)。

  3. 報關人依據進口人所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繕具報單,並以電腦連線方式傳輸至關貿網路辦理連線通關,海關依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接受其連線申報,並核定通關方式,再依規定的通關程序完成貨物放行手續。. 海關若於通關流程發現實到貨物與其原申報不符 ...

  4. 會不會被處罰呢只要趕快填好資料辦理補報並將另一聯交付所得人即可因為目前稅法並沒有逾期申報個人一時貿資料申報表的處罰規定

  5. 行政機關對人民違反行政義務所為之舉發,例如交通違規舉發單(或告發單),究屬觀念通知,抑或行政處分,目前有兩說: 甲說:舉發通知係屬觀念通知,而裁罰或裁決始屬行政處分. 例如,有些學者主張若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對某甲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而將事實予以告知舉發,其中舉發單如載明:「接到本通知單後十日內到案應接受裁決處罰;逾期不到案者逕行裁決」等語,係告知相對人民(某甲)屆期前應到案接受裁決,其性質屬於觀念通知。 其次,若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嗣後所為之裁決,另發生處罰或不罰之法律效果者,始屬行政處分。 截至目前為止,多數的行政實務見解,似仍以甲說(即舉發通知係屬觀念通知,而裁罰或裁決始屬行政處分)居多,但備受釋字第四二三號解釋見解之挑戰。 乙說:舉發通知、裁罰或裁決均屬行政處分.

  6. 一、一般原則. 1.會計基礎:以收付實現為原則。 (查核辦法第3條) 2.受理機關: 執行業務所得應由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稽徵機關調查核定. ,但結算申報及行政救濟,應向執行業務者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 (查核辦法第4條) 3.申報應檢附之文件:收支報告、收入明細、 聯合執業合約書、財產目錄、薪資支出明細、 扣繳申報書、盈餘分配等。 4.填報方式: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有執行業務所得. 及其他所得,不論盈虧,均應申報。 包括:所得代號、所得種類、所得人姓名、執業名稱、收入總額、必要費用及成本、所得總額、扣繳稅額。 所得核定方式:

  7. 1.各機關現職人員,經銓敘合格者,應在其職務職等範圍內換敘相當等級;其換敘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10) 2.現任人員在本法施行前敘定之俸(薪)級,其俸級之換敘,依現職公務人員換敘俸級辦法之規定。(細 9) (六)調任人員之敘薪:(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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