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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欲查閱與勞工法例事宜有關的條例及附屬法例的條文,請按 法例全文 。 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 57 章)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香港法例第 59 章) 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 282 章)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 509 章) 最低工資條例.

  2. 2023年8月25日 · 418意思是什麼?. 根據《僱傭條例》,任何人為同一僱主工作四個星期或以上,每星期工作不少於18 小時,便屬於「連續性僱傭合約」 (俗稱4.18條例)。. 然而,勞工處在2023年對「418」連續性合約規定做了檢討,並擬改以4週總工時作基礎。. 要求僱員在 四週內達到 ...

  3. 2023年8月8日 · 僱傭條例》下俗稱「418的連續性僱傭合約規定,僱員如連續受僱同一僱主滿4周、每周工作滿18小時,可享有有薪年假及法定假期等僱傭福利。 據了解,勞工處向勞顧會提出一律改以4周計算總工時,並拋出4個工時方案,包括建議僱員在4星期內的總工時滿72、68、64或60小時,就可獲取法定福利。 延伸閱讀︰【畢業生薪酬】8大畢業生平均年薪逾30萬 按年急升7.8% 港大37.1萬稱冠. 最新【酒店 / 餐飲 / 會所】職位空缺. 勞工界過往認為現行機制易被僱主利用漏洞,例如在第4周安排僱員休息以逃避提供福利;勞聯提出,希望將總工時要求降至60小時,以涵蓋更多勞工受惠;但資方憂慮會令經營成本上升。 「418」連續性合約規定由1990年6月沿用至今。

  4. 了解何謂連續性合約(又稱 418 規則),以及當僱員滿足連續性合約的條件後,僱主需要為僱主提供哪些額外權益。 連續性僱傭合約 (418 規則) | Carbonik

  5. 2018年8月23日 ·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工作滿4個星期,而每個星期工作時數不少於18小時,該僱員為連續性合約僱員,可享有年假、法定假期薪酬等僱傭條例賦予僱員的權益。 2) 無論員工為同一個僱主工作多久,如不是連續性合約僱員,根據《僱傭條例》,僅可享有12天的法定假日,但沒有假日薪酬,以及工資的支付、扣薪的限制等保障。 當然, 閣下可翻查與僱主簽訂的僱傭合約有沒有包含其他僱主給予的福利,如約滿酬金、獎金。

  6. 2020年10月24日 · 418規則即係如果僱員連續為僱主工作 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咁樣僱員嘅合約就符合「連續性合約」嘅條件喇。. 如果符合連續性合約嘅條件,員工可以享有以下額外嘅權益咖!.

  7. 因此,為避免誤會或爭拗及確保權益,有關人士在訂定合約前,必須根據雙方的意願,了解彼此合作的性質,辨清自己屬於僱員還是判頭或自僱人士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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