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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團隊在沙田大圍區及西九龍區工作經驗逾10多年,熟悉區內成交走勢。盤齊價準,以客為本. 公司團隊在沙田大圍區工作經驗逾10多年,熟悉區內成交走勢。盤齊價準,以客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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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3月23日 · 20210323. Tweet. 中原地產一名前代理今日被廉署落案起訴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一名前代理涉在2018年9月11日至2010年9日期間向前僱主隱瞞其促成一宗租賃交易詐騙而誘使該公司不向有關交易的租戶收取代理佣金4.78萬港元該名前代理張輝雄51歲今日23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 (1)條,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在後日(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出席聆訊。 廉署表示,被告案發時為中原地產聘用的持牌物業代理,被派駐到中原 (工商舖)的黃竹坑香葉道分行工作。 張涉於2018年8月接待一名中原地產客人,對方正物色一個位於黃竹坑的出租寫字樓物業,最終決定租用位於田灣一幢工業大廈的一物業。

  2. 2022年5月26日 · 被告為52歲的張輝雄為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前物業代理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派駐到黃竹坑香葉道分行工作被告於2018年7月登入中原資料庫把田灣1幢工業大廈的物業狀態更新為可供租賃」,約1個月後被告接待1名中原地產客人對方正物色1個位於黃竹坑的出租寫字樓物業被告向該客人推介上述田灣物業稱該物業屬其友人擁有。 該客人於2018年9月與業主簽訂租賃合約,以每月租金47,800港元承租該田灣物業。 被告其後在中原地產資料庫,把該物業的狀態更新為「不可租賃」,但她並沒有向中原地產匯報該物業交易。 她於10月底向該客人表示,毋須向中原地產支付任何代理佣金,因她只是幫助朋友。 議員倡發展商承擔工程以節省公帑 政府拒採納. 漁港文化漸失傳 團體推連串活動 供市民認識漁民生活.

  3. 2021年5月25日 · 一名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高級客戶經理 (25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他涉嫌於2018年1月9日至2019年2月16日間向分行經理提供兩筆賄款共逾3.7萬港元以獲報稱為促成兩宗物業交易的代理。 該名經理劉子揚 (29歲)已獲准保釋,將於周四 (2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劉子揚涉嫌就該兩宗物業交易獲中原地產發放銷售佣金共逾9.1萬港元,惟調查發現他沒有促成有關交易。 他於案發時隸屬中原地產屯門一間分行。 劉被控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 (2) (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4. 2020年9月8日 · 廉政公署昨日(7日)落案起訴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一名代理控告他涉嫌以看來由4間酒家發出的收據詐騙中原地產向他發還聚餐費用共逾8.1萬港元被告已獲准保釋將於明日(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5. 2023年11月16日 · 王文彥今日 (16日)於電台節目表示美聯及中原兩大地產商在一手新盤代理的市場份額超過85%形容兩間地產代理毋須將其他代理放在眼內」。 只是在市況參差的情況下前線代理同樣被準買家脅迫會為了交數而惡性增加回佣比例王文彥續指故若兩大地產代理商不作出聯合行動將難以制止前線代理惡意增加回佣來爭生意。 他又認為,兩大地產代理商當時一致行動,皆因涉及共同利益,「呢個世間上無永遠敵人,只有永遠利益。 同被競委會控告的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 (港澳)布少明今午出席集團活動時表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評論相關事件,僅指目前該公司運作及所有職位安排未有變動,一切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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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0年5月27日 · 廉政公署今日 (27日)落案起訴中原地產3名前任及現任地產代理控告他們涉嫌訛稱其中1人有份參與1宗住宅物業租賃交易串謀詐騙公司佣金5400港元3名被告將於本周五 (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郭淑賢 (49歲),中原地產前地產代理朱康聯 (34歲),及黃育強 (34歲),均為中原地產的地產代理同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控罪指郭淑賢、朱康聯及黃育強涉嫌於2018年7月25日至8月17日期間,一同串謀欺詐中原地產,不誠實地向該公司虛假地表示,朱康聯為2018年7月一宗涉及大角咀一個住宅物業的租賃交易的洽商者,因而誘使及導致中原地產向朱康聯支付逾5400元的佣金。 據報3名被告的虛假陳述,導致中原額外支付佣金逾2200港元。

  8. 2022年6月28日 · 廉政公署今日 (28日)落案起訴一名地產代理指他涉嫌向一名業主索取9,000港元茶錢」,為對方的住宅單位洽商較高售價以456.8萬港元售出該業主並沒有向被告提供茶錢」。 被告已獲准保釋以待周四 (3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被告楊德明 (64歲)為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地產代理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 (1) (a)條。 約於2020年4月至5月,一名業主委託中原地產出售其屯門住宅單位,被告於同年8月初陪同一名準買家視察單位,但出價未能滿足業主要求,業主隨後向被告表示455萬港元為最低售價,該單位最終以456.8萬元售予該買家,比業主要求高出18,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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