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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6月4日 · 89. 去年5月有網民發起反國歌法及國安法示威20歲男學生涉在旺角堵路叫囂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罪成辯方指案發於電光火石間影響交通時間短暫無構成實際危險所呼籲的堵路亦沒有發生只淪為口號他今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3星期裁判官指判刑過寬引致其他程序或加重被告負擔. 被告李澤楠(20歲,學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指他於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花園街及山東街交界,站在馬路上阻礙交通,可直接造成或導致公眾地方、運輸或交通受損或阻礙。 辯方曾質疑警員未能確認被告叫囂,着人掉垃圾到馬路。 裁判官稱警員與被告相距2米,警員一直注視他並截停,能辨認被告身份,故裁定他罪成。 決定發奮不辜負母親.

  2. 2024年5月2日 · 兩名被捕司機上星期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相關控罪分別被判即時入獄1個月及2個月停牌4個月及20個月和罰款500元及2,500元。 警方非常重視「濫收車資」的案件,並提醒市民有關罪行屬嚴重違法行為。 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元。 警方「放蛇」拉「黑的」,經法庭審訊,司機被判監禁、罰款及停牌。 (警方圖片) 的士濫收車資. 警務處. 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部及油尖警區人員,早前於1月10日及11日分別拘捕一名54歲姓江及一名73歲姓葉男的士司機,涉嫌「濫收車資」、「沒有展示.

  3. 2020年4月27日 · 3名青年去年10月涉於黃埔的衝突中襲警並疑投擲磚塊和竹枝同被控襲警及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兩罪案件今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3人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8月10日開審料需時4日控方表示將會傳召7名證人並會播放錄影及呈上 ...

  4. 2020年2月3日 · 1. 修例風波引起連串抗爭運動市民去年8月5日發起三罷」,多區交通一度癱瘓當日上午4人涉將私家車停泊於九龍城迴旋處其中一車被數人敲打。 該司機報案後,警方將車拖離現場檢驗。 事隔半年後,司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及三項未符汽車規格的傳票控罪。 他今(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其中兩項傳票控罪,被罰2千元;而否認的另兩控罪則排期於3月16日審理。

  5. 2018年7月17日 · 2. 警方去年進行第2波打擊Uber司機行動並拘捕多名男女司機控告他們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其中28名司機否認指控案件今早17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各被判罰款3千8百至4千5百元不等Uber表示對裁決感失望28名Uber司機否認非法取酬案在九龍城法院審訊。 (資料圖片) 警方曾接3市民投訴. 裁判官杜浩成在判辭透露,警方於去年年初至年中,針對Uber出租私家車問題,先後進行22次臥底行動。 期間有3名市民就6次uber乘車經驗向警方投訴,有一次為意外受傷。 不需考慮乘客與司機是否有協議. 他指按舊有的《道路交通條例》第220章,控方就出租私家車提出檢控,必須證明司機和乘客之間,有定立不能強制執行的載送協議。

  6. 2022年8月24日 · 西九龍裁判法院對開通州街本月17日發生交通意外當時一名姓梁61歲男途人橫過馬路時遭一輛運魚車撞倒頭部受傷陷入昏迷由救護車送往瑪嘉烈醫院救治男事主情況一直危殆延至昨日23日下午3時25分證實不治。 + 4. 事發於上周三(17日)上午9時50分,涉事運魚車沿東京街西南行,當右轉至長沙灣通州街501號對開時,懷疑撞到正在過路的61歲姓梁男子。 警員接報到場,65歲姓陳司機當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被捕,他被扣留調查。 男途人頭部受傷,昏迷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 嚴重車禍. 車禍. 西九龍裁判法院對開通州街本月17日發生交通意外,當時一名姓梁(61歲)男途人橫過馬路時,遭一輛運魚車撞倒,頭部受傷陷入昏迷,由救護車送往瑪嘉.

  7. 2023年6月12日 · 14. 倉務員涉駕駛疑掛上假車牌的私家車在公主道遇警方截查時企圖倒車逃去最後兩警開了兩槍後被捕並在其車內亦發現80包懷疑可卡因毒品司機被控販運危駕及偽造文件等5罪 (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葉啓亮應把案押後至8月7日再提訊以待政府化驗所報告。 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還柙看管,被告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 被告李樂晞(25歲,倉務員)被控各1項危險藥物的販運、危險駕駛、偽造文件(違反道路交通條例)、駕駛時無駕駛執照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 被告李樂晞被控危駕等5項罪名。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