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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已明釋自97年7月1日起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不具僱傭關係由業務員獨立招攬業務並自負盈虧公司亦未提供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退休金等員工權益保障者其依招攬業績計算自保險公司領取之佣金收入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

  2. 根據《財星》雜誌的資料顯示,LMIC營收大約33,193百萬美金,利潤約1,678百萬美金,資產約112,350百萬美金,股東權益約16,978百萬美金,員工人數超過四萬五千人(註2)。 LMIC創立於1912年,提供不同的需求、保險產品和服務,並且以公道的價格滿足客戶。 2010年 LMIC為美國第三大財產與意外保險公司,評價等級為「A」,是有金融實力且客源廣泛的保險公司。 LMIC為客戶選擇客製化商品模型。 並且可以透過總公司、網站、保險代理人(經紀人)等,了解我們的產品。 LMIC,提供全系列與家庭有關的產品,包括汽車、房屋、生活以及個人責任保險,並針對商業方面提供財產特殊風險以及員工賠償面為主。 二、LMIC的文化與價值觀. 到底是什麼讓LMIC與眾不同呢?

  3. 2020年1月5日 · 個人或公司要捐款有限額規定請注意領回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應列報為其他收入薪資給如逢假日而提前或延後給付如何補充保險費發薪時先將代扣所得稅從員工薪資中預扣如何記帳租金收入補充保險費應由誰扣繳

  4. 由於勞保局受理加保、退保勞保是採申報制,所以即使員工早就離職,雇主晚了幾天才向勞保局申報,雇主還是要付這段期間的保費。 目前勞保局計算保費,全月不論大月或小月,如2月僅28天,1月、3月有31天,保費一律以30日計算。 舉例來說,小明10月10日就離職,但雇主在10月13日才向勞保局辦理退保,雇主就需多負擔小明三天的勞保費,小明如果月薪4萬元,日投保薪資為1,337元,雇主三天就要多付155元的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由於保費有20%需由勞工自行負擔,如果小明因此需多付勞保費,由於類似情況為雇主疏忽未及時辦理退保,小明可向雇主爭取多付的保費由公司負擔。 此外,雇主也需留心公司的會計部門在計算保費時有沒有疏失,免得因此多付保費。

  5. May 20th, 2008. 營利事業給付因死亡而退職之員工退職金慰勞金撫卹金免予計入死亡員工之遺產總額至營利事業給付死亡員工之喪葬費仍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計徵遺產稅。. 該局指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規定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 ...

  6. 惟勞工因受職業災害而受傷,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規定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與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前段規定,按其原領工資數額所給付之補償金,係屬損害賠償性質,勞工取得該項補償金,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至於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經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但書規定,一次給付40個月之平均工資之補償,同樣係屬損害賠償性質並得免納所得稅。 該局指出,當雇主給付上述免納所得稅補償金時,毋須辦理所得稅的扣繳及申報事宜,至非屬雇主依法應負擔之員工醫療費用、營養費等,則屬補助費性質,應計入員工薪資所得課稅並辦理扣繳。 我要檢舉. 台長: 承品.

  7. 最近郵局推出了「喜樂年年還本終身保險」,主打「繳費期間內,每年領10%保額,期滿每年領20%」,他是不是真的是一張可以領「生存保險金」度後半餘生的保險呢? 請看Money本日的分析。 本險為生死合險,不分紅保單→清楚說明他不是「分紅保單」 生存保險金: 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按下列各款約定給付「生存保險金」: 1.繳費期間內,每屆滿保單週年日,按當時保險金額之10%給付。 2.繳費期滿後(含繳費期滿當次)至保險年齡到達95 歲之保單週年日,每屆滿保單週年日,按當時保險金額之20%給付。 Money說:繳費期間每年領保額10%,期滿(含當次)每年領20%,這點廣告沒有騙人。 但15年前,業界就有類似這樣的商品出現。 祝壽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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