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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月20日 · 15. 去年7月九龍大遊行後爆發警民衝突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用大聲公襲警案續審其中一名稱遭區敲盾的警員今午20日出庭作供他指區當時指罵他為毅進仔」,又用咪高峰敲他的盾令他覺得受針對並感到驚慌當下更嚇到呆咗」,沒想過議員會敲擊盾牌辯方卻指警員的書面證供從未提及受驚或者擔憂區會提升武力質疑他當時根本並不害怕。 警員關志豪稱遭區諾軒罵為「毅進仔」兼敲盾時,當下嚇到呆咗,並有受驚。 (林樂兒攝) + 2. 被告區諾軒(32歲)被控兩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7月8日凌晨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並於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傳媒關係組警司高振邦,即警察公共關係科四點記者會的主持人。 擔心區會提升武力.

  2. 2021年1月20日 · 律政司一方回應指案發時非常多人聚集情況混亂,「暴力隨時一觸即發」,區諾軒非常激動極其不冷靜而且情緒持續了一段時間進而演化成敵意並針對警員關志豪大叫黑警」、「毅進仔」。 關憂慮會遭受非法武力是絕對合理」,亦符合現場環境因區擊打長盾3下絕對是武力升級」,而且是直接擊向長盾近面部的位置之後仍然逗留在現場。 律政司代表指,不須證明關是否「懼怕」,他的即時反應「揸緊長盾」,已足以反映他的憂慮。 此外,律政司代表指,區刻意走近警司高振邦,是毫無必要,若果區欲與警方交流,可直接與高對話,即使使用揚聲器也不需要如此接近。 高曾多番用手撥開大聲公,可見當時已出現即時的不適。

  3. 2021年1月20日 · 法官反駁指有否敵意要全盤考慮區諾軒不希望警員執行職務目的昭然若揭又指一名尊貴議員在場稱警員毅進仔」,不要以為法官住在象牙塔她理解是恥笑警員學歷低有否敵意會在環境證供反映法官考慮後決定維持原判擇日頒下詳細判決書區諾軒就大聲公襲警案上訴至高等法院被駁回. 區諾軒襲警罪成判140小時社會服務 指會就定罪上訴. 區諾軒以揚聲器襲警罪成 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區諾軒以揚聲器襲警罪成 法官指其行為有惡意. 區諾軒揚聲器襲警罪成 裁判官提醒或判監禁. 區諾軒以揚聲器襲警罪成 押後判刑. 區諾軒被控以揚聲器襲警 罪名成立. 區諾軒被控以揚聲器襲警 稍後裁決. 區諾軒以揚聲器襲警案開審 控方傳召三名警員作供.

  4. 2021年1月20日 · 區諾軒今日20日就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訴潘敏琦法官指區以大聲公吆喝毅進仔多次後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仲唔係有敵意? 」。 潘官經考慮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區諾軒襲警罪成判社會服務令。 (中新社) 潘官指區身為議員,在示威現場又講粗口又推撞警盾,潘官認為區「由頭到尾都唔想警方執行職務」,其行為亦有可能產生漣漪效應,雖然警員要求區不要把揚聲器放在其耳邊後,區的確立刻放下揚聲器,「不過有繼續嘈囉」。 33歲區諾軒否認於前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以「大聲公」敲打警盾,及透過「大聲公」呼喊導致警司耳部不適,受審後去年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 責任編輯: 潘若水. caalbertyung@gmail.com. 2021-2-3 18:06:39.

  5. 2021年1月20日 · 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 區諾軒揚聲器襲警罪成上訴被駁回 官質疑笑警毅進仔懷敵意 (14:30) 圖1之1 - 區諾軒資料圖片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前年7月7日在九龍區反修例遊行後涉於翌日凌晨在油麻地以揚聲器講話和敲打警方盾牌導致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耳朵不適以及令另一名警員受驚早前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區諾軒今(20日)在高等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法官聽畢雙方陳辭後,即時駁回上訴,並擇日頒下裁決理由。 區諾軒被控2019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違反《警隊條例》第63條。 法官潘敏琦在上訴方播放案發影片時,形容區諾軒將揚聲器視為工具,「力挽狂瀾」地向警方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