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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市區重建局現行的物業收購準則當市建局向受影響的業主發出首次書面通知或按市區重建局條例第二十三條刊登憲報公佈重建項目之後如在該項目範圍內有業權轉讓者市建局將不會發放該物業的自置居所津貼補助津貼或任何特惠津貼予新業主

  2. 2021年8月29日 · 市區重建局近年在九龍城開展多個重建項目承諾給予相關業主7年樓齡賠償」,以及3個月免租交吉期由受影響居民及商戶組成的九龍城重建關注組早前訪問44名受啟德道/沙浦道發展計劃影響的業主發現逾40%受訪者新單位的樓齡超過31年居住面積亦大減另有約90%業主認為3個月免租交吉期不足關注組建議延長免租交吉期6個月並檢討7年樓齡估價機制是否真正有效以便業主安心處理搬遷事宜。 九龍城重建關注組今年6至7月訪問44名業主,38名自住業主中,有35人已接受市建局收購價賣出單位,其中24人已購置新單位。 調查顯示,已購置新單位的24名業主中,近80%受訪者的單位樓齡超過11年;另有約30%受影響業主仍未找到合適單位。

  3. 2024年5月13日. 市建局提供的服務與支援.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乃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於二零零一年五月成立取代前土地發展公司作為進行鼓勵推廣及促進本港市區更新的法定機構市區重建局根據二零一一年二月公佈新修訂的市區重建策略》,定出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三大原則以重建發展和樓宇復修為主為市民創造一個更優質和持續的生活環境

  4. 2008年8月4日 · 政策原意是給受重建影響的業主七年樓樓齡的賠償改善他們的生活現在很多人也責難要取得全額第二部份的津貼當局突然以市場運作的法定機構變成審計部門要諸多審查千除百扣既要証明是自住又要是唯一居所無數的書信 (或稱為証據),令業主不勝其煩。 奇怪的是,第一部份物業市值的補償,卻不在測量和估價之例,到底物業的真正價值 (包括其業主地契上的地租年期,就是高空的發展權)是多少呢? 實際運作中,由於補償和津貼的不平等的分野,市建局有極大的詮釋的空間,可以輕易調節賠償的金額,將津貼部份提高,降低補償的部份。 雖然市建政策中難以定明固定數額是屬於物業市值補償,因為數字可能就每個個案而不同,但是物業市值的補償金額亦應該涵蓋在測量估值。

  5. 本文件列出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對重建項目中住宅物業的收購政策,以及對租客的特惠補償政策。 此外,本文件亦就2 0 0 3 年1 2 月1 8日第二次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中,議員提出的事項作出回應。 現行政策現行政策現行政策現行政策. 住宅業主的補償. 2 .市建局在收購住宅物業時,一般跟隨政府在收地個案中採用的政策。 總括來說,上述政策涵蓋物業市值及自置居所津貼或補助津貼。 有關政策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訂定。 自置居所津貼為假設重置單位的價格(以同區面積相若、樓齡七年的單位為基準)與被收購單位公開市值的差額。 自住業主可獲自置居所津貼,而出租及空置物業的業主則可獲補助津貼(自置居所津貼的五成)。 此外,市建局亦會提供特惠津貼,以協助業主支付相關費用,及鼓勵他們早日出售物業予市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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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根據現行政策受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重建項目影響的租客可獲發特惠金或特惠津貼而合資格的住宅租客可獲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安置單位但本人得悉有業主於重建項目公布後隨即跟租客終止租約使受影響租客未能獲得賠償或安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市建局實施了哪些措施以保障受其重建項目影響並在有關的凍結人口調查進行前遷入有關物業的租戶獲得補償或安置的權利該等措施是否包括加快程序盡早確認受影響的租戶獲補償或安置的資格以及縮減自住業主和非自住業主的賠償差距等; (二) 就過去10年每個市建局的重建項目而言,在有關的凍結人口調查進行時的受影響租戶的數目,該數目與最後獲發特惠補償或安置的租戶數目如何比較;以及兩者出現差別的原因;及.

  8. 2017年6月7日 · 立法會十二題對受市區重建局重建項目影響的業主的補償. **************************. 以下是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邵家臻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馬紹祥的書面答覆問題根據地政總署發出的收回市區土地及補償安排供業主佔用人及測量師參考的指引》(《地政總署指引》),受政府收回土地行動影響的自住業主除了法定補償外有可能領取自置居所津貼。 向個別業主發放的自置居所津貼金額,為假設重置單位(同一地區內與收回單位面積相若的七年樓齡單位)價值與收回單位公開市值的差額。 另一方面,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採用相若原則向受市建局重建項目影響的自住業主發放自置居所津貼,並在參考《地政總署指引》後制訂了估值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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