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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30日 ·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6名不認罪被告,法庭今早作出裁決。 3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其中兩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罪成。 法官在裁決理由提到,辯方主要爭議之一是案中「其他非法手段」一詞的意思,應限於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的非法手段。 法官指出,全國人大「5.28」決定中,提及制定《香港國安法》是要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行為,人大5.22的說明亦指出,「癱瘓政府管治和立法會運作」等非暴力行為,均可令國家安全在香港受到破壞。

  2. 2024年5月30日 ·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6 名不認罪被告中14 人被裁定罪成,其餘的兩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 3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參考《香港法例》指出,「國家政權」意指特區政府的各種權力,以及政府不同組織例如政府部門或政策局所履行的職能。 法庭認為,《國安法》第22條所指的「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足可構成顛覆國家政權。 而參考基本法有關條文後,法庭認為,立法會議員顯然肩負憲制責任,在需要時依據財政預算案的利弊,進行審核和通過。 法庭說,「不予區別」地否決預算案或公共開支,以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向來違反基本法有關規定,若此等行為具有嚴重破壞政府或行政長官權力和權威的意圖,更不在話下。

  3. 2024年5月30日 ·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6名不認罪被告,法庭今早作出裁決。 3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其中兩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罪成。 法官在裁決理由提到,2020年3月和4月時,35+計劃終極目的和用意非常清晰,第一被告、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向公眾表明,目的要利用該謀劃破壞、摧毀或推翻現行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建立的體制。 法庭指出,地方選區協調會議達成的4項共識包括舉辦初選、舉辦選舉論壇、目標議席數目和替補機制,當中不包括「運用否決權」,但協調過程絕非止於協調會議,認為4項共識純屬手段,全屬正式立法會選舉前實際流程安排,純粹藉以盡量增加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數目的部分機制,對如何達成「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沒甚關係。

  4. 2024年5月30日 · 崔蔚恩報道.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6 名不認罪被告中14 人被裁定罪成,其餘的兩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 法官在判詞指出,全國人大「5.28」決定提及,制定《香港國安法》為防範顛覆國家政權行為等;人大「5.22」說明,「癱瘓政府管治和立法會運作」等非暴力行為,可令國家安全在香港受到破壞。 法庭不認同辯方指「其他非法手段」的詮釋,認為將有關條文,限於使用武力的行為,不合情理,亦不合邏輯。 法官裁決亦提到,「不予區別」否決預算案或公共開支,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向來違反基本法有關規定,毫不猶疑肯定,懷有意圖「不予區別」否決預算案,必然屬嚴重干擾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因此裁定其中14人罪成。

  5. 2024年5月30日 · 47人案|法庭稱未能肯定劉偉聰有否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6名不認罪被告中,14人被裁定罪成,其餘的兩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 法庭在裁決理由提到,劉偉聰被捕後,警方在他辦公室搜獲選舉論壇的筆記,但法庭留意到他在九龍西選舉論壇上並無用上筆記內容,根據證據未能肯定劉偉聰是否認同筆記內容。 法庭又指,即使劉偉聰的名字顯示在《...

  6. 2024年5月30日 ·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律政司就兩名脫罪被告劉偉聰和李予信提出上訴,兩人獲准繼續保釋。 劉偉聰離開法庭時說,希望大家仔細研讀判辭 ...

  7. 2024年5月30日 · 劉偉聰離開法庭時向傳媒表示,感謝所有關注47人案的人士,大家的愛心和關注十分重要,希望大家繼續關注案中的其他被告,形容自己是微不足道,今天的焦點應該是法庭的判辭,希望大家仔細研讀。 劉偉聰說,從判辭中可以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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