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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 · 經修訂及優化的「富戶政策」詳情如下: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屋住戶,不論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水平為何,均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淨值未超出指定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的住戶,可繼續居於其單位。 但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兩倍但不高於三倍的住戶,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三倍但不高於五倍的住戶,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4個月。
2024年3月25日 · 入息及資產限額. 強制性公積金或公積金計劃下的法定供款可於申報入息時獲得扣除。. (即1 人至10人或以上長者家庭的資產淨值限額分別為572,000元、774,000 元、1,010,000元、1,180,000元、1,310,000 元、1,418,000 元、1,514,000元、1,584,000元、1,754,000元和1,890,000元)。. 一般 ...
公屋「富戶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衡量住戶是否符合資格續住公屋,富戶政策收緊交還公屋條件,由單軌制改成雙軌制,即使住戶在港未持有物業,只要入息或資產其中一項超逾限額,便須補繳租金,甚至遷出單位。 你有多了解公屋富戶政策入息資產限額和申報程序? 即讀千居「富戶政策」文章。
2023年11月27日 · 房協於2018年9月1日起實施「富戶政策」,要求有關租戶定期申報入息和資產,並有專責人員及「中央審核組」負責跟進及調查。 一旦證實租戶濫用單位或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會被終止租約。 以下措施最早將由2024年4月1日起實施︰.
申請轉換戶主 瀏覽. 終止租約 瀏覽. 調遷居住單位 瀏覽. 安裝室內火警視像警報系統 瀏覽. 富戶政策 瀏覽. 下載的文件須以最新版本之Acrobat Reader來閱覽,如需下載此軟件,請 。. 香港房屋協會是一個非官方機構,目的是為香港市民提供房屋及相關的服務。. 房協 ...
2023年11月27日 · 由明年四月一日起,房協將擴大現行「富戶政策」的涵蓋範圍至所有簽訂新租約的租戶,包括但不限於現有租戶因「轉換戶主」給配偶或透過「調遷單位」,例如因重建、寬敞、擠迫及「三代同堂長幼共聚居住計劃」等原因而簽訂的新租約。 申報安排亦有所修訂。 根據現行政策,租戶住滿五年須申報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住滿十年作第二次申報,其後須每兩年進行一次住宅物業、家庭入息及資產申報。 在新措施下,所有已簽署附有「富戶政策」條款租約的租戶,由租約生效開始須每兩年申報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若期間租戶家庭狀況有變,不論其居住年期,須每兩年申報住宅物業、資產及入息。 新增措施亦規定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包括簽訂任何協議),必須於一個月內向房協申報。
2023年10月18日 · 據悉房協打擊濫用單位措施,重點包括因作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公屋租戶,以及其在租約內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房協將會通報房委會,有關人等會被禁止5年內申請公屋。 此外,現時房協約有2,700個租戶受富戶政策規管影響,而房協決定由明年4月起調整富戶政策適用範圍,將擴展至所有新租約,包括轉換租約予戶主的配偶;因重建、寬敞、擠迫、「三代同堂長幼共聚居住計劃」等原因而簽訂的新租約住戶等。 按照建議規定,新租約租戶須每兩年向房協申報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房協另亦新增規定,倘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購入香港住宅物業,須一個月內向房協申報。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2023年10月18日 · 《 香港財經時報 》報導有關措施詳情。 公屋政策|今年12月起加強打擊濫用. 房協 於本月17日向轄下20個屋邨、逾3.26萬個單位租戶發出通告,通知有關修訂及新措施的安排。 據了解,相關修訂政策包括: 縮短「定期暫准居住證」的暫居期限. 收回3個月「非經常持續居住」租戶的單位. 重點打擊被終止租約的租戶. 明年4月起優化「富戶政策」 縮短須遷離單位的富戶暫居期. 現時,未能符合「轉換戶主政策」或在「富戶政策」下須遷出單位的租戶,若有暫時住屋需要,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 由今年12月1日起,「定期暫准居住證」的暫居期上限將改為4個月,期間房協不會為租戶重新評估資格。 逾3個月「非持續經常居住」或遭收回單位.
2023年11月28日 · 房協長遠會研究將「富戶政策」擴展至轄下所有租戶。 至於調查方面,房協會將非辦公時間家訪安排恒常化,並已加強宣傳教育,增加舉報途徑,包括於房協網頁增設舉報懷疑濫用公屋的電子表格。 房協重申,就收回公屋單位設有上訴機制,租戶可於「遷出通知書」發出日期後起計15天內向房協設立的相關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本文連結 :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要聞港聞/odn-20231128-1128_00176_203/房協研「富戶政策」擴至所有租戶.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2023年10月17日 · 房協將於明年4月1日起優化現行的「富戶政策」。 (港台圖片) 為更有效善用公屋資源,房協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採取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對未能符合「轉換戶主政策」或在「富戶政策」下須遷出單位的租戶,若有暫時住屋需要,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暫居期上限將更改為4個月,期間房協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將單位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的租戶會被視為濫用公屋資源,而非經常持續居住的定義將更改為逾3個月。 如調查屬實,房協會考慮發出「遷出通知書」及收回單位;如因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前公屋租戶及其在租約時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房協會將個案通報房委會。 有關人士有可能由終止租約翌日起5年内,被禁止再次申請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