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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tāng”,是一种在中国香港普遍存在的住宅类型即业主或者二房东将一个普通住宅单位分割成两个或多个较小的独立住宅单位用作出售或出租之用。 由于香港房价昂贵,很多人不得不选择租住像笼子般狭小的“劏房”。 [11] 每个小房间的面积由几平方米到十平方米不等,月租金亦要三至五千元。 [9] 2016年全港共有9.2万间“劏房”,“劏房”居民接近21万,公屋轮候时间平均由3年升至5.3年。 [12] 2023年10月26日消息,中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施政报告提出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以十个月时间作深入调研,并向特区政府提出建议。 [10] 中文名. 劏房. 外文名. Subdivision of a flat 或 Subdivided units [1] 城 市.

  2.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 城镇职工 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 标准价 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按照 成本价 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 个人所有 ,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 房屋所有权 ,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房改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 消费资金 的一种补偿,是 住房制度 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 市场供求关系 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 简单再生产 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房改 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3. 1 计算方法. 2 影响因素. 计算方法. 播报. 编辑. 即: 租售比 = 月租金/房价. 举例. 北环某小区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售价30000元/平方米, 月租 6000元(带部分家具),合每平方米租金50元。 租售比约1∶600,是1∶300的国际标准线的两倍 (说明该 房价泡沫 严重)。 不考虑其他情况,在年息6%以上的情况下,只要房屋 租售比 超过1:200,那买房就是不划算的。 你手头有100万,放在那里光利息收入一年就有6万元,而买房的话如果月租金不到5000块自然不划算——北京一套售价100万的房子,一般只能收到约2000元钱的月租。 部分地区高达1:500. 至1:700,说明泡沫严重。 影响因素. 播报. 编辑.

  4. 房屋先租后售是指 地产 开发经营企业投资建造并已取得《地产权证》的商品及房屋所有权人拥有的存量产权房屋,采取先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再根据合同约定出售给该承租人的一种促销行为。 由于房屋先租后售政策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已缴付的租金可以抵冲该房屋出租约定的买卖价格,因此开展先租后售这一方式将有利于购房者通过先租住其计划购买的房屋深入了解该房屋的建造和装修、设备质量,避免直接购房因质量问题而带来的纠纷,并便于购房者能通过先租后售该房屋,用缴付租金的方式分期支付房价款,减轻其购房经济负担和压力。 同时也将有利于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及房屋所有权人 (简称房屋业主)最大限度地开拓市场,使市场的潜在需求有效地转化为市场实际需求,促进市场流通和空置旁屋的消化吸纳。 中文名. 房屋先租后售. 属 性

  5. 1、一手房屋交易: 商品. 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 (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 商品住宅 减半,即1.5-2.5%。 维修基金 :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 物业管理费 :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二手房屋交易: 本 不满两年,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房屋产权 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 我国改善性 需求量 还很大,如何减少政策影响呢?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 自有住房 ,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 ,先以 纳税保证金 形式缴纳。 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6. 交易流程. 播报. 编辑. 1、 签订合同。 差价换房合同必须经原公有住房承租人和其同住成年人签字同意。 其中: (1)、当事人交换公有住房承租权,或以承租权交换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权的,应签订《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合同》; (2)、当事人转让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应签订《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合同》和. 《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地局制定。 差价换房当事人可使用市地局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征询 差价换房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向公有住房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出租人)办理征询: 类型 办理时间 征询对象. 1、 直管公有住房承租权交换本区县的直管公有住房承租权、商品住房或其他住房所有权;

  7.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