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議會印花稅賠償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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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客必須取得印花收據,方可獲得『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 Travellers must obtain receipts with levy stamps to have protection by the Travel Industry Compensation Fund.」 會員在繳付印花徵費後,如發生旅行團取消、顧客轉團等情況,可向議會申請退回相關印花徵費,但必須按議會訂明的手續及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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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必須取得印花收據,方可獲得『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 Travellers must obtain receipts with levy stamps to have protection by the Travel Industry Compensation Fund.」 會員在繳付印花徵費後,如發生旅行團取消、顧客轉團等情況,可向議會申請退回相關印花徵費,但必須按議會訂明的手續及方式提出。 每項退回印花徵費的申請,必須逐一附上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不齊全者將不受理。 退回印花徵費的申請,必須於會員繳付印花徵費後的一年內提出,以印花上的日期作準。 會員如有任何疑問或需進一步查詢,請致電議會辦事處,電話號碼: (852) 2807-1199 。 欠付、遲付或少付印花徵費皆屬違法,可被判罰。
旅遊業賠償基金(賠償基金)為外遊旅客提供的保障包括: (a) 就因持牌旅行代理商倒閉而損失的外遊費所支付的特惠賠償,為特惠賠償申請所涉及的外遊費的損失的90%(按照簡化程序提出的申請所涉的最高款額為15,000港元);及. (b) 就意外蒙受損失支付的特惠賠償,而該意外是外遊旅行服務所引起的,並在外遊旅行服務期間發生,並導致外遊旅客死亡或身體受傷,可獲總數高達300,000港元的特惠賠償,惟以實際招致的有關開支為限。 每類有關開支的最高款額如下: 根據《旅遊業條例》(第634章)(《條例》), 外遊旅客 指已向持牌旅行代理商支付外遊費購買關乎同一次旅程的任何以下各段描述的2個或多於2個服務及安排的外遊服務組合:
《旅行代理商條例》關於印花徵費( 包括賠償基金徵費及議會徵費)的規定,可概括為旅行代理商必須就收到的每筆外遊費繳付印花徵費,而外遊費指:( 一)旅行代理商提供在旅程中的交通、住宿、活動三者中的任何兩項或全部而收到的款項( 包括訂金、餘額等) ,以及( 二)與旅程相關的飛機乘客離境稅、保安費、簽證申請費、旅遊保險的保費、燃油附加費、單人房附加費、增加床鋪的費用、早餐費等。 鑒於電子印花徵費系統快將全面推行,理事會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的會議上,決定修訂或撤銷與印花徵費相關的多個指引。 由於印花機與電子印花徵費系統同樣是繳付印花徵費的合法工具,以下規定除另外註明,否則同樣適用於以兩種工具繳付印花徵費的情況: 印花徵費. 以下定義適用於本指引: 「 收據」 指任何證明顧客已向會員繳付外遊費的文件;
2018年7月13日 · 法例規定,旅行社須自行承擔團費的0.15%作印花費,繳付予「旅遊業賠償基金」,以保障旅客。 旅遊業議會表示,去年底與政府商討《旅遊業條例草案》時,對方解釋法例容許旅行社可各旅客收回印花費成本,旅議會討論後決定今日正式通知業界,並發出指引,落實有關安排的旅行社事前需通知旅客,而收據上須列明此收費為「印花徵費的成本」。 旅議會指,不會硬性規定旅行社收回印花費成本,亦不設追溯期,收多少或是否收取屬旅行社的商業決定,但不可收取高於成本的金額,亦不會牽涉額外費用。 旅遊業議會已為業界準備宣傳品,方便旅行社向旅客講解收回印花徵費部份或全部成本的安排及詳情。 (旅遊業議會提供) 旅議會總幹事陳張樂怡以1萬元的團費舉例稱,市民日後或要多付最多15元的印花費成本。
外遊旅客須注意的事項. 為確保獲得旅遊業賠償基金(賠償基金)的保障,在計劃外遊時,您應該: 光顧在香港領有有效旅行代理商牌照的持牌旅行代理商,不論是網上或實體店; 取得及保留購買外遊服務付款的印花收據; 小心檢查收據: 是否已清楚列明外遊服務的資料; 是否清楚蓋上印花(印花式樣見下圖),顯示持牌旅行代理商已繳交相等於已付外遊費全數0.15%的徵費;及. 收據和印花上所載的持牌旅行代理商名稱和牌照號碼是否與所光顧的持牌旅行代理商相符. 如發現不符合規定之處(見下例),請立即要求持牌旅行代理商糾正: 收據上沒有蓋上徵費印花; 徵費數額不符合《旅遊業(旅監局徵費—外遊費百分比)公告》(第634章,附屬法例A):不等於已付外遊費全數的0.15%;及. 印花模糊不清:無法確定徵費款額及日期等。
旅遊業賠償基金. 印花徵費. 持牌旅行代理商. 電子印花樣本. 介面規範. 應用程式介面(API) 若要取得應用電子印花徵費系統的最佳效果,持牌旅行代理商應透過應用程式介面,把其預訂系統與電子印花徵費系統連接起來。 適當的預訂系統制定,再配合連接介面. 網上預訂系統可以在線實時傳送嵌入了電子印花的收據給旅客;及. 常規預訂系統可以把電子印花自動打印在收據上。 前線工作人員不再需要計算和輸入應付印花徵費金額,整個繳付印花徵費過程變得透明。 如欲獲取連接介面規範的副本,請聯絡電子印花項目團隊: 電話: (852) 3916 3212. 電郵: elevy@tia.org.hk.
2019年6月22日 · 市民到旅行社購買旅遊服務,若包括交通、住宿或活動,三者中的任何兩項,往往會獲印花徵費以作保障,並在相關收據上蓋上「印花」以諮證明。 然而,隨着本港旅行社將於7月1日起,全面使用電子印花系統,傳統印花機服務將會停止。 使用逾30載的印花機,從首代手動印壓油墨,至二、三代的電子機器打印,將正式「退役」,旅遊業議會總幹事陳張樂怡接受《香港01》專訪時,不禁慨嘆:「真係一個時代嘅終結。 」為協助小型旅行社東主過渡至電子系統,旅議會已增聘人手,並會加強向市民宣傳保障個人權益的意識。 旅議會總幹事陳張樂怡表示,本港旅行社將於7月1日起全面使用電子印花系統,提供電子繳費,亦有助保障旅客權益。 (洪嘉徽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