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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日 · 清晨5時57分,沙田美林邨美桃樓地下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辦事處被淋紅油,有職員返回辦公室時發現報警。警方到場經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作「刑事毀壞」,交由沙田刑事調查隊接手跟進。
2023年11月11日 · 代表上訴人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首先陳辭,指《防止賄賂條例》列明披露受查人身分的合理辯解,包括公開「對公共秩序或安全的嚴重威脅」。 本案源於警方在7.21事件後委派游乃強統籌7.21事件的調查工作,出現「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情况,而游乃強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正受查,故由游負責調查7.21事件,公眾有需要知道,「係咪會出現8.21、9.21,警察係咪會再做呢啲嘢呢? 律政司:林已一再批自己人查自己人 質疑揭游乃強身分無大影響.
2023年12月15日 · 性侵9歲寄住女童 司機囚11年. 【明報專訊】因初選案還押的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2019年721元朗站襲擊事件,林卓廷與另外6名男子參與暴動,法官陳廣池早前裁定7名被告的暴動罪均表證成立,押後至明年3月5日續審。. 林卓廷昨在區域法院申請撤銷保釋 ...
2024年3月14日 · 林卓廷今第7天自辯作供,在控方盤問下,林承認於元朗站高叫「香港人加油」,他指在街站叫過口號上千次,當時聽到口號的自然反應跟隨他人叫道。 控方關注,現場的對抗情緒已經升溫,林解釋用意是幫自己打氣,保護自己及抵擋白衣人襲擊,林亦擔心有人會因他叫口號而「做文章」,其後收細聲量,叫一兩次後就停止。 林確認所屬的民主黨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控方問及,和理非是否不會與勇武割席,以及林是否不會放棄閘內激動群眾,林表示沒參與亦盡力阻止暴力行為,強調案發時並非勇武示威者暴力抗議場面,兩者不能比較。 控方指出,林沒採取更和平方式化解事件,明知其出現或行為會挑動白衣人情緒,和支持者與白衣人對峙,林否認指不認為閘內人士是他的支持者。
2023年10月25日 · 林卓廷案 控方指暴動集中大堂 白衣車廂打人非「指控範圍」. 圖1之1. 【明報專訊】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男子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暴動一案,昨於區院第6天審訊。. 控方繼續播放林卓廷的facebook直播片段,指林卓廷曾向白衣人稱「你夠膽唔好走企 ...
2023年11月22日 ·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進行毋須答辯陳辭,辯方呈遞案例指出,一般巿民有權利及責任預防或制止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有權拘捕、制止、警告對方。 辯方強調控方亦承認在本案案發前,白衣人的暴動已經發生,即當時在元朗站的巿民正面對閘外有白衣人聚集及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巿民可行使其權利制止。 辯方續指,證供顯示721當天,警方得悉有白衣人在元朗不同地方聚集,沒有非白衣人聚集的消息,後來有男子被白衣人圍毆,林卓廷其後致電警長7520,要求警方處理有年輕人受襲情况,並表明會到元朗站監察警方執法,辯方形容「呢個同暴動意圖風馬牛不相及」,重申林沒有暴動的意圖。 辯方續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在林卓廷到達元朗站前已發生襲擊事件,有白衣人追打穿黑衣的女子後離開。
2023年10月17日 · 【明報專訊】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被指與6名男子參與暴動,7人昨於區院否認控罪。 辯方反對控方將兩段案發日於港島的新聞片段(見表)呈堂。 控方陳辭稱片段可顯示當日港島有大規模衝突,各被告趁警力緊張「由巿區遠走至元朗區,向宣稱要保衛家園的白衣人挑釁」;辯方則認為片段與案無關,質疑控方「漁翁撒網」式舉證。 法官認為片段與案有關,法庭不能對同日發生的事「充耳不聞、抽離現實」,亦不會構成偏頗,批准呈堂。 案件押後至明日(18日)開案陳辭。 明報記者. 被告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同否認一項暴動罪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