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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月27日 · 亂爆受查警身份 林卓廷囚4個月.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多案在身、被指是2019年元朗站「7·21」襲擊事件罪魁禍首的攬炒派政棍、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早前3次披露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正被廉政公署(廉署)調查,涉嫌干犯《防止 ...

  2. 2023年11月24日 ·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人,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暴動,7人不認罪受審。林卓廷一方日前指稱控方未能舉證林卓廷有參與暴動的意圖或行為,要求法庭裁定是案表面證供不成立。

  3. 2022年1月26日 ·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立法會議員反中亂港分子林卓廷早前被廉政公署控告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案件去年底完成結案陳詞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葉啟亮今日 (26日)裁定林卓廷3項罪名成立判即時監禁4個月林卓廷被控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法庭裁定全部罪成。 (中通社資料圖) 43歲被告林卓廷,被控在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3次明知或懷疑有被指稱或懷疑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定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無合法權限下,向公眾披露涉及該項調查的人的身份,即游乃強。 游乃強於元朗7.21事件當晚,以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 (刑事)身份帶隊搜查南邊圍村。 責任編輯: 李知微. 顯示更多. 相關推薦.

  4. 2023年10月31日 · 2023-10-31 04:13:20 香港. 林卓廷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7月21日港鐵元朗站暴動案政棍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動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進入第十天審訊。 控方指網媒《集誌社》於開審前一周發布包含匿名證人的元朗站閉路電視片段,疑屬本案審訊文件之一。 法官陳廣池懷疑是部分辯方團隊外洩片段,又指2020年已經有人掌握該些片段卻在開審前才發布,懷疑有人刻意影響證人「褪軚」或令其說話有所避忌,要求控方調查,以了解是否有人違反專業守則,或牽涉妨礙司法公正等刑事責任。 控方昨日傳召案發當晚在元朗站的市民證人A女士作供,她獲法庭批出匿名令安排以特別通道出庭及在屏風下作供。

  5. 2023年10月12日 · 2023-10-12 13:58:00 香港. 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暴動案警方經調查證據確鑿下向前攬炒派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控以暴動罪案件原定於今早12日在區院開審不過控方表示控辯雙方就同意案情等方面仍須時再處理故法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16日再訊林卓廷左一涉非法初選案正被還柙。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及楊朗,全部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人等參與暴動。 除林卓廷因其他案件須還柙外,其餘被告均獲准保釋。 據控方透露, 因應上訴庭的判例指,法庭審案時須考慮案中的大環境,故就本案要求新增將兩條片段呈堂,讓法官考慮當時的大環境。

  6. 2024年2月20日 ·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在三個記者會上披露廉政公署調查元朗「7·21」事件中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被調查的消息,早前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成並判囚。 林卓廷不服判決上訴,高院本月初裁定撤銷定罪,林卓廷獲得訟費。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本案將於3月7日上午在高院開庭,涉及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意味着律政司擬申上訴至終院。 林卓廷被控3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1b)條「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 控罪指,林分別在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有被指稱或懷疑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涉及該項調查的人的身份,即游乃強。 他早前被裁定罪成,遭判囚4個月。

  7. 2023年10月17日 · 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暴動案,攬炒派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動罪。 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先處理控方能否呈遞兩段當日在中上環拍攝的影片爭議,控方指影片間接證明被告當日前往元朗並非巧合,他們明知港島區有大規模暴動而選擇在警力十分緊張的時段,前往元朗區向宣稱要保衛家園的「白衣人」挑釁;辯方則提出反對,指片段與案無關。 法官陳廣池考慮雙方陳詞後,認為具關聯性和沒有對被告構成不公,裁定片段可呈堂。 案件押後至明天(18日)正式開審。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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