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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LAM & CO. 名 稱 (中 文) 林炳昌律師事務所 19/F, HARBOUR COMMERCIAL BUILDING, 122-124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 中環干諾道中122-124號海港商業大廈19樓 電 話 2541-8713 傳 真 2544-9318 電 郵 地 址 generaloffice@ 職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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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tails of LAM & CO. Name (English) LAM & 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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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炳昌律师事务所 的 详 情 名 称 (英 文) LAM & CO. ...

  2. 林炳昌律師事務所LAM & CO.,位於香港中環干諾道中122-124號 海港商業大廈19樓,法律諮詢電話2541-8713,電郵generaloffice@lamandco.com.hk。 位置. 香港中環干諾道中122-124號 海港商業大廈19樓. Get Directions. 傳真. 25449318. 電郵. generaloffice@lamandco.com.hk. DX號碼. 未知. 地區. 香港. 油尖旺區. 中環. 律師行職員 / 合夥人. 林炳昌 LAM PING CHEUNG, ANDREW. 陳美玉 CHAN MEI YUK. 顧問. 朱國民 CHU KWOK MAN, TERENCE. 助理律師. 高嘉佑 KO KA YAU. 李翎綺 LEE LING 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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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林炳昌 ( 英文 : Andrew Lam ) , 香港 律師 ,畢業於 香港中文大學 社工系。 人稱「 廉署 剋星」,因為2004年 香港上市公司 先科國際 案干擾 證人 ,及與先科 主席 黃創光 ,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罪成,判入 監獄 最少4年,後加刑至6年。 2010年, 林炳昌 上訴至 終審法院 ,五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獲撤消所有控罪。 現為 銘源醫療 主席。 外部參考 [ 編輯] 先科案 林炳昌 ,2009年2月上訴失敗,要再入獄兼加刑 ( 頁面存檔備份 ,存於 互聯網檔案館 ) 分類 : . 香港中文大學校友. 香港法律界人士. 林姓.

  4. 電郵地址. generaloffice@lamandco.com.hk. 公司網址. 未知. 律師行職員. 律師行簡介林炳昌律師事務所LAM & CO.,位於香港中環干諾道中122-124號 海港商業大廈19樓法律諮詢電話2541-8713電郵generaloffice@lamandco.com.hk以上信息來自於香港律師會brokwiki不能保證之準確律師行詳情 律師行名稱 林炳昌律師事務所 LAM & CO. 地址 (中文) 香港中環干諾道中122-124號 海港商業大廈19樓 地址 (英文) 19/F, HARBOUR COMMERCIAL BUILDING, 122-124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電話.

  5. 2021年12月30日 · 林炳昌 ( 英文 : Andrew Lam ) , 香港 律师 ,毕业于 香港中文大学 社工系。 人称“ 廉署 克星”,因为2004年 香港上市公司 先科国际 案干扰 证人 ,及与先科 主席 黄创光 , 串谋妨碍司法公正 罪成,判入 监狱 最少4年,后加刑至6年。 2010年, 林炳昌 上诉至 终审法院 ,五位法官一致裁定上诉得直,获撤消所有控罪。 现为 铭源医疗 主席。 外部参考 [ 编辑] 先科案 林炳昌 ,2009年2月上诉失败,要再入狱兼加刑 (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 互联网档案馆 ) 分类 : . 香港中文大学校友. 香港法律界人士. 林姓.

  6. 簡介. 林炳昌1977年在 香港中文大學 取得社會科學系學士學位。 在1977年至1979年任職 廉政公署 高級調查員, 1980年他前往英國修讀法律。 他於1982年回港隨即加入孖士打律師行成為見習律師林炳昌曾分別於陳應達律師事務所及傅德楨律師行任職律師在1991年林炳昌與周卓立先生成立林炳昌律師事務所 (C.L. Chow & Lam)。 在1996年,林炳昌成為林炳昌律師事務所 (C.L. Chow & Lam) 的獨營執業者,並於2002年9月30日將律師行名稱改為林炳昌律師事務所 (Andrew Lam & Co.) [1] 。 能力. 林炳昌更加擁有龐大的客户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