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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准照. 申請准照. 如何辦理.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費用(或稅項) 審批所需時間.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其他.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任何時侯.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實體需注意以下事項: 申請透過一戶通電子系統作出時,申請人可提交下列所要求的資料的電子數據,或經數碼化的文件或影像,但倘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要求申請人出示或提交有關資料的原件,如未能出示或提交有關原件,申請將不獲接納。 提交資料如下: 申請人的身份認別資料; 中心的名稱及地址; 中心場所的使用權證明文件、物業登記書面報告、良好防火系統運作保證書及樓宇計劃的說明及解釋備忘錄,其內容須包括樓宇的圖則及描述說明書;

  2. 2020年1月30日 · 本澳所有大專非高等教育機構及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延遲開課至另行公佈. 來源: 教育暨青年局(DSEJ) 發布日期: 2020年1月30日 15:33.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為保障學生及教職員工的健康避免人群聚集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特區政府宣佈各高等院校幼學校的開課日以及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持續教育機構開始運作的日期將再向後延遲。 正式的復課安排,將於復課前一週作出公佈,冀家長理解相關保障學生健康的措施安排,合力做好防疫工作。 在停課期間,學校應透過各類通訊或互聯網方式進行聯繫和辦公,並在網上向學生佈置及批改作業,重新調整及延後測驗及考試的時間安排,以配合特區政府建議人群不聚集和不流動的整體防疫措施。

  3. A A A. 為保障接受教學輔助服務的學童身心健康及安全特區政府制定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下稱業務法》),並於2023年5月1日正式生效以規範及監察提供相關業務的場所人員及其運作家長為子女選擇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即補習社請選擇已具執照的中心以保障學童的身心安全與健康按此可瀏覽有關業務法的資訊及具執照的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名單 。 編號 : 8433 | 更新日期:2023-04-25.

  4. 其他人也問了

  5. 地址.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電話. (853)2855 5533. 傳真. (853)2871 1294. 網址. https://www.dsedj.gov.mo. 電子郵箱. webmaster@dsedj.gov.mo. 相關法例. 第26/97/M號法令. (1997年6月30日《澳門政府公報》) 訂定學校督導活動之法律體系-若干廢止。 第67/99/M號法令. (1999年11月1日《澳門政府公報》) 核准《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若干廢止。 第9/2006號法律. (2006年12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非高等敎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 (2010年9月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6. 為了創造更優質的教學輔助條件向全澳學校教師傳播最新的教學技術資訊教育資源中心於2005年9月正式啟用位於南灣大馬路926號的新大樓新大樓設計意念來自充滿生命力的植物象徵著對本澳教師的無限支持和關懷從而激發進一步的教學動力。 服務對象. 以下人士於教育資源中心地下服務台出示以下有效證件即可使用中心服務: 1.1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發出有效教學人員證 (包括正規教育、回歸教育、社區教育)。 (新入職教學人員在暫未獲發教學人員證期間,可透過填寫專用申請表提出申請使用中心服務。 1.2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發出,載有“協助教學活動”或“專職人員”字樣的教育機構職員證。 以下人士需要透過填寫專用表格,向教育資源中心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才可使用中心服務:

  7. 專才教學輔助中心為澳港專才教育有限公司旗艦店專為學生或有興趣進修人士提供專業課程導師全部大學畢業具多年教學經驗了解學生強弱能提供針對性策略解決弊端。 澳門筷子基和樂坊二街101至105號P舖, 853-63410020 Macau, Macau.

  8. 本澳所有大專非高等教育機構及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延遲開課至另行公佈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發佈日期: 2020-01-30.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為保障學生及教職員工的健康避免人群聚集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特區政府宣佈各高等院校幼學校的開課日以及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持續教育機構開始運作的日期將再向後延遲正式的復課安排將於復課前一週作出公佈冀家長理解相關保障學生健康的措施安排合力做好防疫工作。 在停課期間,學校應透過各類通訊或互聯網方式進行聯繫和辦公,並在網上向學生佈置及批改作業,重新調整及延後測驗及考試的時間安排,以配合特區政府建議人群不聚集和不流動的整體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