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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年8月11日一名女子在尖沙嘴警署外被射爆眼,警方事後透過法庭手令取得其醫療報告。 女子不滿警方從未向她提供手令內容,認為警方侵犯其私隱及違法,早前入 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被裁定敗訴。
2021年2月6日 · 【明報專訊】前年8月11日一名女子在尖沙嘴警署外被射爆眼,事後警方透過法庭手令取得其醫療報告。 她不滿警方從未向她提供手令內容,指警方侵犯其私隱及違法,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被裁敗訴。
2022年8月12日 · 早前有網民於網上討論區發布爆眼女子K索償進展。 該用戶昨再發文稱,今年7月12日接獲法援署的中止援助通知,經現實考慮後決定放棄提控。 據《時效條例》,一般人身傷害提出申索有3年限期,事主須於今年8月11日 (即昨日)或之前入稟法院。 有律師透露,雖然超過3年限期亦可入稟,惟須獲法庭酌情處理。 另外,帖文亦公布聲稱是事主的出院紙,顯示入院日期為2019年8月11日,而多項個人資料則被遮蓋。 事主獲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其後轉送某病房,接受眼科及耳鼻喉專科醫生治療。
【明報專訊】2019年8月11日反修例示威,女子在尖沙嘴警署外被射爆眼,事主早前申請法援以入稟區域法院向警方索償。昨日為事發3周年,本報確認法律援助署早前正式拒絕其申請,事主現時放棄提控,同時在網上討論區有用戶公開其出院紙。
2022年6月16日 · 【明報專訊】2019年8月11日反修例示威中,一名女子在尖沙嘴警署外被「射爆眼」。據了解,她正申請法援,以入稟區域法院向警方索償,但法律團隊早前收到法律援助署回信,署方要求她重新考慮是否提控,意味有可能拒絕提供法援。
「珍惜群組」昨到醫管局總辦事處請願,要求局方「嚴懲」有關「爆眼少女」造假消息的煽動者,並向警隊及全港市民道歉。 醫管局昨發聲明,不認同有評論文章稱當局「包庇做假,刻意隱瞞個別病人情 」,重申並非事實。
2019年11月5日 · 取爆眼女醫療報告 警指侵私隱無可避免 【明報專訊】在8月11日示威中遭射爆眼的女子,早前遭警方透過法庭手令向醫管局取得其醫療報告。 她以代號「K」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稱警方從未向她提供手令內容,乃侵犯私隱及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