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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9日 · 2024/05/09 20:46.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女子玲玲與從事房地產仲介業的李姓男子結婚後發現丈夫常藉故晚間外出久久不歸她懷疑丈夫與公司謝姓女同事關係不單純一再追問下丈夫才坦承婚後劈腿謝女李男並出示與謝女的LINE許多親暱性愛露骨對話元配氣得告謝女台南地院認謝女確侵害元配的配偶權、判賠20萬元,還可上訴。 提告求償百萬元的玲玲(化名)表示,2023年10月她與李男登記結婚,平日覺得丈夫行徑可疑、一再追問,老公才坦承婚後持續與謝女交往、發生多次性行為,李男並出示與謝女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請求她原諒。 受傷害的元配從LINE對話看到李、謝兩人的親密關係,李問謝女「今天有想要做愛嗎? 」,謝女回「會啊! 」李並說,「今天想從後面進去。

  2. 2019年6月11日 · 2019/06/11 18:2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11日召開第3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16點事項其中法官界最重視的終審法院人選委員會共遴選出24人出任具有行政資歷的司法行政廳廳長王梅英與人事處處長蔡新毅名列其中最高法院庭長邵燕玲則調派公懲會委員預定調動日期在8月28日的年度大調動。 決議文如下: (一)調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邵燕玲、法官蘇振堂、吳謀焰等3人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二)調派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王梅英、人事處處長蔡新毅、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鄭純惠、吳麗惠、梁玉芬、鍾任賜、林瑞斌、臺灣高等法院調派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何信慶、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庭長林英志等9人為最高法院法官。

  3. 2024年4月30日 ·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一名女子與丈夫相處長期冷淡經常面對丈夫用言語霸凌用錢談性交換等令她對婚姻心灰意冷因此外遇後來她向丈夫坦承出軌也獲得原諒但關係並沒改善反而被羅列十大罪狀數落生理期硬要發生性關係等讓女子感到精神痛苦不堪向法院訴請離婚但丈夫否認性霸凌也願意扶養孩子長大等。 彰化地院審理,認為女子未提出不堪被虐的具體事證,駁回離婚之訴。 判決書指出,兩人於2003年結婚,婚後育有1子1女,然女方指控男方,長期對她不關心,會用言語霸凌她、高壓控制(查機車里程數)、未尊重性自主,多次用金錢、恐嚇方式發生性關係,甚至生理期來也要做,導致她泌尿道反覆感染,並堅持一家四口住在同一房間,以性事當作分房的條件。

  4. 2017年5月7日 · 2017/05/07 22: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謝麗2014年6月與結褵6年的前夫梁康威(Albert)協議離婚後,梁康威去年提告請求謝麗履行離婚協議,將一輛紅色保時捷過戶給他;謝麗反對,認為前夫當初說要用100萬向她買車但反悔,她從未答應要把車送給他;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車子是登記在謝麗的公司名下,不在離婚協議範圍內,日前判梁敗訴,謝麗不須過戶車籍。 可上訴。 梁康威愛車成痴,尤其鍾愛保時捷,謝麗在婚姻期間受訪曬恩愛時,即曾透露夫妻擁有3輛保時捷;不料2人卻在簽字離婚後,為了愛車而對簿公堂。

  5. 2018年2月21日 · 根據朝鮮日報報導關於金與正丈夫的真實身分說法不一有傳言是勞動黨中央政治局常委崔龍海次子南韓國情院則推測對象應是金與正在金日成大學的同儕。 脫北團體,朝鮮戰略情報服務中心透露更詳細的情報,指出金與正老公名叫虞仁鶴,畢業於金日成大學,家世並不顯赫,父母僅是黨內的基層官員。 分析認為,金正恩是為了避免有另一個張成澤出現,才選定了一名沒有政治背景的普通人作為妹婿。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2018/02/20 11:13 2018/02/13 10:16 2018/02/13 06:00 2018/02/11 23:19 2018/02/11 21:21. 國際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6. 2016年3月9日 ·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歌手黃韻玲的前夫現年56歲的沈光遠本月6日凌晨與客戶在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應酬而後駕車返家疑因疲累在路邊睡著被路過的警員攔查警方對沈男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0.98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沈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調查後今將沈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據了解,庭訊時沈光遠對酒駕一事坦承不諱,表示本月6日凌晨1時許,他與客戶在信義區松壽路某夜店應酬,喝了不少香檳酒,而後他自知無法駕車,一度返回公司休息,而後再驅車返家,之後就迷迷糊糊地在路旁睡著。 同日凌晨4時許,警方行經長安東路2段時,看見沈男座車形跡可疑,上前查看,聞到車內濃濃酒味,對沈男酒測後將其送辦。

  7. 2011年4月1日 · 記者鮑建信謝文華項程鎮綜合報導馬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爆發被指為恐龍法官的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也在大法官名單之列的重大爭議使備受矚目的三歲女童疑遭性侵案判決再受國人關注。 這起案件一審、二審均判決有罪,高雄高分院二審並重判被告七年二個月徒刑,後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後大逆轉,認為測謊易受情緒影響、沒有證據能力外,女童指稱下體遭眼鏡、吸管插入,也與驗傷結果不符,被告與女童外出時間緊迫,不可能性侵,已於去年十二月廿日改判無罪。 二審檢方不服 已提出上訴. 二審檢方不服無罪判決,已提出上訴,本案在今年二月間重新送回最高法院審理,最高法院已重新分案,但還未審結。 由於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的兩個合議庭,一重判、一無罪,判決落差太大,也引起不少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