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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簡稱 強積金管理局 或 積金局,英文: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縮寫 MPFA)是 香港法定機構 之一,根據《香港法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於1998年9月成立,專門負責規管及監督 強制性公積金 計劃的運作。.

  2.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簡稱 強積金 或 MPF),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被指因 寡頭壟斷,缺乏 競爭,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跑輸 指數基金,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無助現時的老人。 [1] 背景. [編輯]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3. 同年10,政府宣佈動用外匯基金儲備,為香港的銀行暫時提供百分百存款保障金額,有效期至2010年1231日,屆滿後補償上限亦正式放寬至50萬港元。 參考

  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簡稱 強積金 或 MPF),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被指因 寡頭壟斷,缺乏 競爭,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跑輸 指數基金,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無助現時的老人。 [1] 背景.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5.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簡稱 強積金管理局 或 積金局,英文: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縮寫 MPFA)是 香港法定機構 之一,根據《香港法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於1998年9月成立,專門負責規管及監督 強制性公積金 計劃的運作。 歷任首長. 主席︰. 李業廣 (1998年-2007年) 范鴻齡 (2007年-2009年3月17日) 胡红玉 (2009年3月17日-2015年3月17日) 黃友嘉 (2015年3月17日-2021年3月17日) 劉麥嘉軒 (2021年3月17日-) 行政總監︰. 黃志光 (署任;1999年2月2日-2000年5月31日) 許仕仁 (2000年6月1日-2003年6月30日) [1][2]

  6.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 (英語: The Hong Kong Mortgage Corporation Limited)是根據《公司條例》註冊成立的 公共有限公司,由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通過 外匯基金 全資擁有,成立於1997年3。 其目的為了發展 香港 的第二 按揭 市場。 發展背景. [編輯] 運作初期與8家 銀行 簽訂按揭買賣總協議和管理供款總協議。 1999年3,推出85%的按揭保險計劃。 同年10月在 香港聯交所 發行總值35億港元的 債券。 2000年8月把承保範圍擴大至90%。 2001年7月批核按揭文件開始標準化。 2006年,從香港銀行購入14億港元的士貸款,並且向 領展 旗下的The Link Finance Limited 購入40億港元商業按揭貸款。 [1]

  7. 香港退休保障制度. 香港退休保障制度,係參照2005年 世界銀行 提出的長者入息保障體系,即五條支柱結構, [1] 描述香港現有及研擬中的退休保障制度。. 現時香港面對高齡海嘯越趨嚴重,65歲或以上的人口將由2016年佔全港人口的16%增加至2066年的34%。.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