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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21日 · 撰文:張嘉敏. 出版: 2023-11-21 21:45 更新:2023-11-22 00:14. 117. 現年43歲的陳冠希(Edison)於2008年曾經因為女星艷照事件,在記者會道歉並宣布無限期退出香港娛樂圈。. 之後他主力發展自己的潮牌CLOT,做得有聲有色,並跟內地名模秦舒培結婚,兩人婚後育 ...

  2. 2023年6月22日 · 台灣#metoo|一文睇清時間線 黃子佼宥勝被爆性騷擾炎亞綸涉性侵. 陳冠希(Edison)當年召開記者會,宣布自己將無限期退出香港演藝圈。. (視覺中國). 當年網上流傳大量Edison與多位女星的私密照及片段,雖然是在電腦送修過程中被惡意外流,且是雙方 ...

  3. 2022年4月5日 · 出版: 2022-04-05 09:30 更新:2022-04-05 13:42. 48. 潮流之神帥臉不再?. 陳冠希長相帥氣, 2008年因「豔照門」事件形象重創,逐漸淡出演藝圈。. 自愛女「Alaia」出生後,陳冠希如浪子回頭,將重心轉往家庭,目前與妻女定居美國洛杉磯的他,近日被民眾巧遇 ...

  4. 2018年5月30日 · 談情說性. 【阿嬌結婚】陳冠希用「這張相」來恭喜前度?. 網友:渣男!. 撰文:周凱欣. 出版: 2018-05-30 19:00 更新:2018-12-20 17:58. 這幾天到處都報導著阿嬌結婚的消息。. 成為新娘的阿嬌,流露出滿面幸福的笑容出嫁。. 就如TWINS「下一站天后」的一句 ...

    • 法庭頒下嚴格禁令禁公開女事主身份
    • 首被告欺騙女事主已把性交片段刪除
    • 官斥兩被告行為殘酷
    • 提陳冠希事件感威脅及害怕
    • 陳冠希與多名女星曾涉淫照事件

    法庭在此案開審前罕有地頒下非常嚴格的禁令,禁止任何人包括傳媒,發布任何相當可能致使公眾識別女事主的資料,包括不限於其姓名、地址、職業、案發地點、及被告與事主的關係等。兩名被告亦以代號W.Y.L.M.及K.D.D.H.表示,他們坐在犯人欄時亦有紙張遮擋,免公眾席看到兩被告的容貌,女事主亦被安排在屏風後作供。

    首被告W.Y.L.M.,及次被告K.D.D.H.否認一項勒索罪,指他們在2019年7月31日至去年1月2日期間,以恫赫方式要求女事主X交出港幣200萬元。首被告W.Y.L.M.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上述時段,欺騙X他已將他與X的性交片段、X的裸照交予X後,會向X提供刪除資料的證據,兼不會保留資料,誘騙X交出200萬元。 身負勒索及欺詐罪的首被告W.Y.L.M.終被判囚6年1個月;而只被控勒索罪的K.D.D.H.則被判5年7個月。

    法官判刑指,兩男為了金錢得益令事主感到焦慮及憂心,而他們利用性愛片進行勒索,有機會摧毀事主的工作前程,實屬加刑因素。法官亦斥兩人行為殘酷,更涉欺壓及冒犯事主,而被告保留有關片段,令事主有再被勒索的風險,亦令她飽受折磨,另考慮到涉案金額達200萬之多,最終作以上判決。

    她在遭人勒索後,曾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禁兩被告公開資料,惟次被告卻回應稱,他們雖會遵守禁令,但難保有無法預料的情況出現,如電腦被盜或被駭入,更提及2008年的陳冠希事件。X因此感到被威脅及害怕,認為次被告暗示如果她不買回資料,便會流出相關資料。 女事主申請禁制令後,被告曾向律師表示已刪除了相關片段,惟後來卻在首被告的背囊中搜出的USB中,發現該些聲稱已刪除的資料,及一些與X有關但從未披露的資料,首被告因而被裁定欺詐罪成。

    2008年有匿名網民於香港討論區發布大批淫照,相中主角疑似是陳冠希及多名知名女星,隨後淫照愈爆愈多。陳冠希承認是電腦維修時意外流出,並非他本人洩密。據悉,陳在維修電腦時,被維修員暗中抄錄了硬碟上的資料,包括該些照片及片段,該些資料後來落入不同人士手中,並在網上瘋傳。事後陳冠希一度避走美國及宣布無限期退出娛樂圈,沉寂一段時間才復出。涉及事件的多名女星事業亦大受影響。 涉嫌流出照片的男子史可雋,最後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成,被判監8個月零15日。 案件編號:DCCC 241/2020

  5. 2016年3月20日 · 不過,警方同時得知「淫照」曝光,源於陳冠希曾把手提電腦,交予中環一間電腦店維修,店員發現「淫照」後偷偷複製,結果照片輾轉外洩,終檢控該電腦店職員史可雋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入獄8個月15日。

  6. 2021年5月27日 · 社會新聞. 兩男涉裸照勒索2百萬 女事主申禁令阻外洩 被告回覆提陳冠希. 撰文:李慧娜. 出版: 2021-05-27 18:36 更新:2021-11-01 17:11. 女子年輕時曾與男子拍下裸照及性愛片段,多年後卻疑被該男子及另一人以此勒索200萬元,兩男否指控,案件今 (2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女事主作供時承認,她曾與其中一名被告拍過這些相片及影片,但只屬私人用途,沒想過會被勒索,直言十分傷心,責怪自己年少時竟讓對方拍下這些東西。 她曾就此事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兩被告公開資料,惟另一名被告卻回應稱,他們雖會遵守禁令,但難保有無法預料的情況出現,如電腦被盜、被駭入,更提及2008年的陳冠希事件。 法庭下嚴格禁令免識別女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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