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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您已取得已故親人的死亡證明書,請您親臨任何一間滙豐分行向我們提供死亡證明書正本或核證副本。 若親人於香港離世,除了死亡證明書,我們也接受「批准屍體埋葬證明書」或「批准屍體火葬證明書」作為死亡證明。 當我們收到您的通知,我們將會通知滙豐香港零售銀行業務部,並知會您是否需要就特定戶口採取進一步行動。 您可能需要同時通知滙豐香港零售銀行以外的其他業務部門,因此請您參閱 有用的聯絡資訊 的例子。 如已故親人為退休公務員,請同時通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庫務署(聯絡方式見 有用的聯絡資訊 )。 任何以已故客戶之個人名義開立的戶口(已故客戶仍未結清的按揭貸款除外)將會被凍結。 意即: 戶口內的餘額會被保留及無法被提取,但存款利息及股息將會繼續存入已故客戶的戶口. 信用卡的交易授權將不會被允許.

  2. 有关详细产品特点及详细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相关的产品册子及保单条款。.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简称“汇丰”)乃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注册为汇丰保险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分销人寿保险之代理商及安盛所授权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销售医疗及 ...

  3. 保障範圍 • 若受保人因意外而導致死亡或嚴重傷殘,將可按保障金額的百分比獲得賠 償。詳情請參閱下列附表。• 此保障所提供的賠償總額將不會超過保障金額的100%。• 一些較為輕微的傷殘,例如喪失手指,亦可獲賠償。• 保障期直至受保人年滿 65 歲。

  4. 若受保人因意外而永久完全傷殘或死亡,現金賠償額最高可達港幣一百萬元;若意外涉及私家車或您不幸在乘搭付費公共或私人交通工具時遭逢車禍,現金賠償額則最高可達港幣二百萬元。

  5. 您將在以下指引中找到需要採取的步驟,從辦理死亡登記開始。 喪親指引 - 您可以保存 或 以供參考。 常見問題. 有用的聯絡資訊. 詞彙表. 我們明白親人離世是人生困難時刻,滙豐願為您於悲傷時,幫助您處理實際問題和重要的財務決策。 了解更多。

  6. 為嚴重疾病提供保障. 一旦確診患上嚴重疾病包括癌症及心臟病,您將可獲得一筆過賠償,以應付突如其來的開支. 門診費用及意外賠償. 無論是普通科或是專科醫生,您的門診費用均可獲賠;如遇上意外也可獲得一筆過賠償以應付治療及生活開支. 住院保障. 滙豐自願醫保靈活計劃. 全額支付醫療費用 [@fullcoverage]的自願醫保計劃,每年保額達港幣500萬元或以上,更可獲稅務扣減;可於網上投保. 滙豐自願醫保標準計劃. 標準自願醫保提供高達每年港幣42萬保障額,照顧您的基本醫療需要,更可獲稅務扣減. 「住院萬全保」:住院現金保險. 一份為您提供每日住院現金的住院醫療保險. 危疾保障. 滙達保危疾保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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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 「意外死亡」指因外來及性質猛烈的意外,導致身體受傷而直接引致死亡,且與任何其他起因無關,亦不包括在下列第3節所列的例外情況。 引致死亡的意外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發生,及受保人受保年齡滿80歲的保單周年日前。 此外,死亡必須在意外發生90日內發生,方可構成「意外死亡」。 2. 利益. 當受保人意外死亡並符合本保單所有條款,以及本公司接獲認為滿意的意外死亡證明後,本公司將支付基本計劃之保障金額的額外50%。 3. 不保障事項. 若受保人的死亡乃直接或間接因下列任何情況所引致,本公司將毋須支付賠償。 在不論神智是否清醒的情況下自殺或企圖自殺; 蓄意自我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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