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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 猥褻侵犯罪非禮罪) 根據《 刑事罪行條例 》(香港法例 第200章 ) 第122條 ,猥褻侵犯是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可判處10年監禁猥褻侵犯是帶有猥褻行為的侵犯。 有些行為本質上是明顯猥褻的,例如未經他人同意下觸摸其生殖器官。 不過,有些行為未必能被清晰界定為猥褻,例如觸摸他人的臀部或親吻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有需要將被告人與受害者之間的關係、案件背景以及導致涉嫌猥褻行為的情況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 控方必須證明: (1) 被告人有意圖侵犯受害人; (2) 該侵犯行為或與該侵犯行為相關的情況會否被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視為猥褻; (3) 被告人有意圖作出 (2)所描述的侵犯行為。

  2. 2016年11月17日 ·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22條非禮罪猥褻侵犯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非禮罪的定義闊如朋友作出非禮因涉及違反誠信判刑會較重。 此外,接觸的部位、方式及是否有預謀等,均是法官判刑時考慮的因素。 陸指輕至可只判罰款,重則監禁,判刑「落差可以好大」;加上法官考慮因素眾多,不能具細無遺說明其判刑考量,故有時予人量刑過輕的感覺。 近期部分非禮案判刑. 團體周日發起「蕩婦遊行」 抗議司法無保障性暴力受害人 風雨蘭:針對家庭性暴力法例仍然不足 黃偉民非禮女學員判社服120小時 官引《論語》勸黃聽別人批評 飛鏢會老闆認非禮女客人被判社服240小時 官:不想再見到你. 性暴力. 非禮. 強姦/迷姦. 搶先表達.

  3. 2024年5月29日 · 至於最後一項非禮罪雖只是指控被告觸碰X胸部,嚴重性與上述案情相比較低,惟被告當時摸X胸部不止一次,更是歷時約半小時。陳官最後考慮到被告於4年間先後犯下涉案3,不難想像X期間所承受的痛苦,須阻嚇性刑他入獄6年。案件編號:HCCC 293

  4. 2023年9月9日 · 非禮的正式罪名是猥褻侵犯」 (indecent assault),根據刑事罪行條例》 第122條 ,最高可處 10 年監禁。 「猥褻侵犯罪的控罪元素如下: 被告蓄意「侵犯」受害人. 一般心智正常的人會認為有關行為屬「猥褻」 被告有「猥褻意圖」 任何性別的人,同性及異性之間、妻子與丈夫之間,都有可能構成此罪。 何謂「侵犯」? 「侵犯」的定義,可細分為兩類: 作出未經對方同意,及沒有合法辯解的蓄意接觸(例如觸摸對方) 作出蓄意行為,使對方憂慮會受到即時及非法的武力侵犯(例如向對方展露私處,並逐漸逼近) 因此,即使侵犯者沒有實際接觸受害人,仍可干犯猥褻侵犯罪。

  5. 2024年5月29日 · 非禮前科的51歲菲律賓籍電子工程師,涉於4年間趁女友不在家時,非禮女友7至11歲的女兒。涉案工程師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法官今(29日)判刑時指行為幾近企圖強姦,行為具卑鄙及具侮辱性,不難想像事主4年來承受之痛苦,事主一生完全被摧毀。

  6. 2022年3月14日 · 56歲康文署康樂事務經理涉於3個月內多次強吻及撫摸25歲印傭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13項非禮罪罪成。 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隻身來港,並需預付6個月薪金予中介公司,可以理解事主為何啞忍,及收取被告支付的3,000元和解金。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被定罪後或會失去500萬退休金。 裁判官基於被告需處理退休金事宜,將案件押後至4月7日判刑,被告准保釋候判。 被告巴廷明 (56歲),案發時為康文署高級康樂事務經理(園藝),被控13項非禮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3月11日至6月25日,共13次在元朗一村屋猥褻侵犯女事主X。 裁判官裁決時指,X曾兩度以手機拍下被告罪證,首次拍下的片段顯示,被告曾擁抱X,當時X將身體縮後及發出「唔」的聲音,可見X當時並不同意被告所為。

  7. 2021年5月4日 · 首被告另被控一項非禮罪指他在同日同地非禮X。 辯方爭議黃非涉案者,而吳、蘇則自辯指當時上前只欲協助澄清及調解。 辯方求情指蘇在親友同事眼中皆善良有愛心且本有大好前途但被定罪後相信難以再拾教鞭希望法庭量刑時稍加考慮。 法官判刑時重申,雖然X當時拍照及被挾制後的行為或許不智,但在公眾地方拍照並非犯法亦不用解釋,且本案並無證據顯示X到底犯了甚麼錯,更不是令X遭受集體欺凌的理由。 據創傷報告,X事後更患上創傷後遺症,會回想事件及失眠,情緒不時極度恐慌不安,對家人感羞恥及有酒癮,且為避跟蹤而兩度搬家,對前途感到絕望。

  8. 2024年4月5日 · (港台圖片) 一名男子擔任義務導師時非禮男學生被裁定非禮罪成判監7個月45歲被告兩年前在社區組織協會深水埗分會擔任功課輔導班義務導師被閉路電視拍攝到他曾掃男學生大腿並非禮男學生暫委法官判刑時表示同意辯方所說本案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被告非禮男生每次只維持數秒但不能忽略被告與事主有30多歲的年齡差距男生只得11歲對被告非常信任相信他把被告視為父親故本案是破壞誠信須判處即時監禁以收阻嚇之效。 45歲義務導師涉非禮男生判囚7個月 官斥被告破壞誠信. 一名男子擔任義務導師時非禮男學生,被裁定非禮罪成,判監7個月。 45歲被告兩年前在社區組織協會深水埗分會擔任功課輔導班義務導師,被閉路電視拍攝到他曾掃男學生大腿、並非禮男學生。

  9. 2022年12月2日 · 黎官判刑指非禮是嚴重罪行法庭有責任保護未成年兒童不受性侵讓穿校服的女童可以安全回到家中。 黎官又指,本案涉及多個加刑因素,包括被告與受害女童的年紀相差近30年,被告亦曾使用一定程度的武力,包括箍頸拖行女童。 考慮到本案不涉及更嚴重的侵犯情節而且女童大叫後逃走黎官判被告囚6年4個月黎官提及被告上一宗非禮案判刑時法官杜麗冰已關注控罪的刑期阻嚇性是否足夠。 事隔至今約8年半,黎官指法改會已發表《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報告書,律政司則將量刑建議交予保安局考慮,局方尚未啟動立法程序。 黎官表明,即使以最高10年刑期作為本案的量刑起點,「相信對被告都沒有任何警剔作用」。 上 / 下一篇新聞. 明報報料熱線﹕ 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10. 2024年3月13日 · 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 男子承認巴士上非禮13歲女生 判囚兩個月 (21:28) 圖1之1. 【21:28更新一名53歲無業男子早前涉嫌在巴士車廂非禮13歲女學生他今日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被判監2個月被告羅偉基53歲被控於2024年3月5日在城巴1M路線巴士上層猥褻侵犯女子X。 案情指,二人互不相識,X身穿校服,當日早上約7時19分在會展站外登上1M巴士,前往跑馬地上學,當時巴士並不擠迫,X坐在巴士上層最後一行。 其後被告坐到X身旁,並開始將身體傾向X,以手臂及大腿摩擦X的手臂及大腿,被告最終在黃泥涌道下車。 X感到受創傷,向其母親講述情况及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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