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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1月11日 · 30岁被告马俊文报称无业,被裁定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罪成,指他于2020年8月15日至11月12日期间,涉及20宗不同事件,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

  2. 2021年10月26日 · 被“黄媒”捧为所谓“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因涉嫌在20个场合高叫“港独”口号,被控国安法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 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昨日裁定,马俊文罪名成立,还押至11月11日判刑。

  3. 2020年11月25日 · 报称无业的被告马俊文(30岁),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暂毋须答辩。 控罪指他涉於今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劃、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据了解,目前控方指控马俊文涉及19次涉案事件,包括马多次高叫涉煽动“港独”口号,并获他人和应;他又曾煽动市民於特定日子聚集搞事。 裁判官应控方申请,将本案押后至明年2月再讯,以待警方继续调查,包括翻看相关现场片段、对属於马俊文的五部手机调查相关资料等。 相关内容. 网友观点. 请输入内容...

  4. 2021年11月20日 · 被黄媒称为“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早前裁定罪成,判囚5年零9个月。 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亚洲法中心研究员黎恩灏接受黄媒访问时声称,判决“完完全全是以言入罪”;又说若是用“国际规范”,非暴力行为本来便 ...

  5. 2024年3月27日 · 【大公报讯】记者顾家恺报道:自称“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圆图),2021年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成判监5年9个月,他在翌年就刑期提出上诉得直获改判监禁5年。 据了解,马俊文因狱中行为良好获扣减刑期,原定前日(25日)刑满出狱,但因新修订的监狱规则而不获减刑。 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回应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后,违反国安法罪行不获减刑是一般做法,除非惩教署署长信纳囚犯获减刑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才会作出考虑。 李家超表示,有关安排旨在“让所有人都明白,犯了危害国安的严重罪行,正常来说都不会获得减刑”,他形容这是“一般做法”,重申希望市民明白不要尝试从事危害国家活动,“不要以身试法”。 曾有犯人在监管期间潜逃.

  6. 2023年8月23日 · 案件本月9日在终院审理,围绕国安法分裂国家罪中有关“情节严重”者,须判处五至十年监禁的刑期限制是否强制。 上诉一方认为,刑期的分级并非“一刀切”,而且被告认罪求情却不获减刑会造成不公,法官仍可考虑被告认罪等求情,最终刑期可低于五年;律政司强调,国安法第33条有关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文,不包括认罪,被告不应获减刑;又以谋杀罪须判终身监禁为例,指强制性刑罚才能反映罪行严重性。 法律界:判决凸显国安法阻吓性.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执业律师周浩鼎表示,这次判决彰显法治及维护国家安全的精神。 案中被告干犯情节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依法判处最低刑罚为五年监禁。 终审法院拒绝接纳案中人士减刑的上诉要求,更能凸显国安法的阻吓性。 这次判决绝对有助法庭日后在国安案件量刑的运用。

  7. 2023-06-29 04:02:55 大公报. 字号. 近日有香港学生因在海外宣扬“港独”,回港时被拘捕和检控涉及分裂国家罪行,再一次引起社会热烈讨论香港国安法有关分裂国家的罪行,是否一条“长臂”法律及是否有其需要;更有人把宣扬“港独”与所谓“言论自由”挂鈎,认为是一种不文明、不合理的法律限制。 但事实是否如此? 首先,分裂国家基本上是一种叛国行为;原则上,任何挑战国家主权或威吓议会行为均构成叛国,因此美国前总统特朗普鼓励示威者冲击国会山庄便令不少美国人认为他已干犯了叛国。 基于这原则,虽然美国没有分裂国家,但若有人倡议推翻政府或任何所属地政府,则属叛国行为。 言论自由不是违法“挡箭牌” 英国的情况也是一样。 任何人策划企图推翻英国君主管治名下的任何属土皆属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