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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樓宇安全及檢驗. 強制驗樓計劃.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在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 ...

  2. 強制驗樓計劃概要. 本港的樓失修問題存在已久。. 舊樓欠缺妥善維修保養,會對居民和公眾構成威脅。. 政府在 2003年和 2005年進行公眾諮詢。. 諮詢結果顯示,社會上存在共識,認為應推行強制檢驗計劃,以對付本港的樓宇失修問題。. 為對付本港的樓宇失修 ...

  3. 屋宇署會向選定的目標樓宇的業主送達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限內為樓宇進行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 檢驗範圍包括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

  4. 如對強制驗樓計劃或強制驗窗計劃的內容有疑問,或擬對註冊檢驗人員、合資格人士或註冊承建商的訂明檢驗或訂明修葺工程的不當行為作出舉報,請與屋宇署聯絡: 郵寄地址: 屋宇署強制驗樓部 九龍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2樓,或 屋宇署強制驗樓組 新界葵芳興芳 ...

  5. 強制驗窗計劃概覽. 在香港,樓宇失修是存在已久的問題。. 舊樓欠缺愛護及妥善維修保養,會對居民和普羅大眾構成威脅。. 為切實處理香港樓宇失修的問題,強制驗窗計劃及強制驗樓計劃已於 2012年6月30日開始全面實施。.

  6. 有關強制驗樓計劃的詳情,可瀏覽屋宇署網站(www.bd.gov.hk/tc/safety-inspection/mbis/index.html),或使用屋宇署聊天機械人「阿標」或流動應用程式「強制驗樓/驗窗錦囊」。

  7. 楼宇安全及检验. 强制验楼计划. 最近修订日期: 2024年1月11日. 根据强制验楼计划,楼龄达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超过3层高的住用楼宇除外) 的业主,须在接获屋宇署送达法定通知后,委任一名注册检验人员就楼宇的公用部分、外墙及伸出物或招牌进行订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