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9年1月22日 · 2019/01/22 19:0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當捆工的楊姓男子欠陳姓朋友6萬元陳男介紹他認識男子劉泓軒」,由楊男當人頭向和潤企業公司申辦購車分期付款專案」,購下87萬元的豐田WISH汽車劉男給陳男5萬元隨即把車開走楊男無力支付貸款被和潤公司控告詐欺罪法院發現楊男信用差月入僅2萬餘元和潤公司業務竟於表格中填寫楊男從事板模工程」、月入10萬元法官痛斥和潤公司徵信過程草率不負責任再把追償成本轉嫁司法機關但也不代表2人可以向和潤公司行騙依詐欺罪輕判楊男6月徒刑陳男判刑1年記者致電和潤公司,該公司陳姓職員說,要向法務詢問再回電,但至傍晚5時許為止,記者尚未接獲回電。

  2. 2007年10月3日 · 網友回應. 洪姓讀者向本報投訴其汽車貸款繳費期滿後才被貸款的裕融公司通知尚有滯納金須繳納然而在繳費期間產生滯納金時該公司皆未曾通知已產生滯納金須繳納針對讀者的抱怨裕融企業回應表示只要客戶逾期未繳款都會主動以電話或文件方式通知已善盡告知義務。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若貸款公司沒有在滯納金產生時立即通知消費者,而是到繳費期滿後才一併通知,作法顯有不當之處。 此時,可能會因為事過境遷,消費者記憶不清,很難核對、舉證滯納金的計算方式是否正確,變成只能聽信業者說法。

  3. 2019年5月7日 ·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民眾需錢孔急因銀行信用貸款不過,「板信立銀公司就以車貸包裝信貸」,遊說民眾先辦車貸結果民眾買了高出市價兩倍價格的二手車不但信貸沒著落每月還要背負高額車貸並面臨繳不出車貸被融資公司催繳的狀況台中市議員謝志忠質疑業者涉及背信或詐欺今天偕同7位被害人召開記者會事後並向該公司提告警方表示一定會依法嚴辦。 29歲的郭小姐說,其工作是賣小吃,因沒有薪資轉帳,無法貸款,為了籌措周轉金,看到「板信立銀」貸款資訊,希望透過該公司借款5至10萬元,結果,該公司告知需以車貸包裝信用,遊說郭小姐購買2006年出廠的二手奧迪車,市價約15萬元,卻貸款33萬元,並與租賃車業者合作,宣稱每月可將其車子出租,以補貼其車貸,若信貸不過,車子也可退還。

  4. 2018年5月1日 ·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國中肄業在夜市擺攤營生的陳姓男子2015年間把汽車質押給當舖借款37萬元之後又謊稱車籍資料遺失向監理站申請補發再持補發的車籍資料向銀行貸款45萬元亦即一車二貸」,他沒有繳利息與本金給當舖欠銀行的貸款也只有繳交4期本息當舖不見陳男來贖車辦理流當品拍賣時詫異發現車子已質押給銀行當舖損失37萬元還要支付汽車保管費而怒告詐欺法院判處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犯罪所得40萬餘元沒收

  5. 2014年11月24日 · 網友回應. 「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務範圍重大變革消保處今早宣布已協調金管會銀行修正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暨範本」,除將個人購車及購屋獨立為兩個定型化契約範本並將最高限額抵押權限縮為單一貸款契約範圍銀行不能再用卡債信代未償還等理由拒絕塗銷房車的抵押權。 金管會指出,新規定明年8月12日公告實施,違反的銀行最重可處1000萬元。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過去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時,有「普通抵押權」和「最高限額抵押權」,前者所擔保的是現在已發生的特定債權,後者的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等,債權項目多達15項供借款人勾選,發生諸多爭議。

  6. 2020年4月15日 · 黃姓男子為首的車貸詐騙集團涉嫌從2017年起利用人頭戶辦貸款買車再把車子轉手賣給當鋪或不知情的二手車商讓車貸公司出現呆帳兩年來黃嫌經手過35輛雙B等級的高級名車不法獲利超過2200萬元被刑事局偵二隊一舉破獲並起獲改造槍枝。 偵二隊指出,去年9月間接獲情資,得知高雄地區有黃姓男子為首的車貸詐騙犯罪集團,在全台各地勾結不肖二手車行及汽車銷售營業員,利用人頭戶買車後,幫忙偽造薪轉證明或捏造勞健保投保資料,向汽車貸款公司申請全額貸款。

  7. 2019年7月5日 · 李家豪表示一般而言購買車輛不外乎以兩種方式支付車輛價金一種是以現金購買一種則是辦理車輛貸款由銀行或貸款公司先替買車的人支付車款給車行然後取得對於買車的人之債權買車的人則可以分期支付車輛買賣價金銀行或貸款公司則會對車輛設定動產擔保所謂買車換現金」,都是利用這種辦理車輛貸款的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