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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0月8日 · 依《民法》第 1140 條規定,「代位繼承」必須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始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有關代位繼承的分配方式,與前揭第二代拋棄繼承權讓給第三代繼承的分配方式有別。. 假設案例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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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1年11月15日 · 這時候耀輝必須在父親過世後 3 個月內,以書面向父親生前住所當地法院提出「拋棄繼承聲請」,以表示不繼承父親遺留財產的一切權利及義務,耀輝也必須以書面通知其他應為繼承之人,包括弟妹與得以繼承的親屬。 耀輝如果事後反悔拋棄繼承,又該 ...

    • Money錢
  3. 2023年11月1日 · 這時候耀輝必須在父親過世後 3 個月內,以書面向父親生前住所當地法院提出「拋棄繼承聲請」,以表示不繼承父親遺留財產的一切權利及義務,耀輝也必須以書面通知其他應為繼承之人,包括弟妹與得以繼承的親屬。

    • Money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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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9年2月27日 · 【案例財產總值表】 遺產稅計算及法源: 依據財政部 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告. 2018 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稅、 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 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如下: (一)免稅額: 新台幣 1200 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 遺贈稅法第 13 條及第 19 條規定, 稅率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 (10%、15%、20%) (三)不計入遺產總額金額: 1、被繼承人日常生活.

  6. 2022年6月28日 · 如果真的特別偏愛或想照顧某個子女,可以用生前贈與的方式,給予較多財產,但吳挺絹提醒有兩件事要注意:第一,若是被繼承人過世前 2 年內贈與給配偶、繼承人、繼承人配偶的財產,按照《遺產及贈與稅法》,必須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徵 ...

  7. 2021年6月25日 · 這種情況,林心瀠分析,其實黃小姐可以依照比例來繳納遺產稅,以及繼承不動產。依現行遺贈稅法的規定,黃小姐可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並向國稅局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但不動產只能辦理「公同共有」之繼承登記。

  8. 2022年3月24日 · 當父母有債務時,債務會移轉到子女身上嗎?. 又當被繼承人(父母)過世時,繼承人(子女)都會要承受其留下的財產與債務嗎?. 面對債務,其實有 2 種繼承方式可以選擇,本文將提供保障自己的法律觀念,解除債務迷思。. 文 / 李亞珊. 「爸爸在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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