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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1日 ·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下週一就是除夕,有些行業已開始因應春節漲調價格,手工洗手業各有不同漲法,有逐日漲也有調整均一價,以南投縣為例,小黃從除夕到初五加價100元,美髮業只在除夕或除夕前一天限定「特殊洗護髮」服務,儘管有過年的調漲行情,但有需求的朋友仍願意給服務業賺點「紅包錢」。 過年是台灣的大節日,過去過年前或春節期間會漲價的服務業,近年來只剩部分會依往例漲價,其中計程車部分,都由公會公告調漲價格和期間,南投縣的計程車是從除夕到初五每趟加價100元,消費者都覺得「公道」,因為計程車司機犧牲年節假期出來工作,給點過年紅包錢是應該的。
2024年2月5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024年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全台各縣市的計程車收費措施不一,每趟加收30元至3成不等,加成收費實施時間也有所不同,多數縣市自2/5就開始,本報為您整理各縣市的春節計費方式,出門前先掌握相關資訊。 【北部】 北北基(不含瑞芳、烏來) 時間:2/5(一)~2/14(三) 實施方式: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同步實施,照錶加收30元、夜間(晚間11時至隔日上午6時)加收20元或國道通行費,春節加收30元已計入跳表,依表收費。 駕駛如未按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駕駛人不得額外加收。 瑞芳區. 時間:2/5(一)~2/14(三) 實施方式: 瑞芳火車站至下列地區. 九份260元 (夜間280元) 金瓜石340元 (夜間360元) 十分寮670元 (夜間690元)
2023年1月19日 · 2023/01/19 14:43.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農曆春節連假即將啟動,台中市計程車自1月20日(小年夜)至1月29日(大年初八)共10天,將啟動「春節費率」加成收費,每趟次加收50元,1月30日(大年初九)0時起恢復原收費方式,請旅客注意配合。 台中市交通局指出,為讓乘客瞭解春節加價費率,交通局在各大主要車站宣導計程車加成措施,並提醒民眾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若有不依規定收費,可向市民專線1999檢舉。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為體恤計程車駕駛春節期間放棄休假,協助疏運,各縣市均照慣例,每年實行春節期間費率加成,台中市比照往年每趟次加收50元。
2017年1月7日 · 春節期間最常發生的計程車糾紛,就是加收和時間認定問題,例如乘客上車前並非加成運價期間,但下車後已跨夜,新式計費表會記錄上車時間,若在廿三日前上車,不需要多付。 只怕計程車駕駛忘了選取春節加成功能,造成雙方困擾。 交通局提醒乘客,下車前應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正確性,以免衍生消費爭議。 台北市民聶小姐說,搭計程車通常都是趕時間,春節則多是親友相聚共乘求方便,不會太在意多加了廿元。 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同樣也是一月廿三日起調漲十天,每趟加收五十元;桃園機場排班計程車是每趟加價一百元,但桃園市長鄭文燦尚未核定。 台中市交通局預計下週與全市各計程車工(公)會討論,待結果出爐再做公告。 花蓮也還沒定案,還在協調。 宜蘭26日加成 再加30.
2022年1月14日 · 2022/01/14 12:18.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農曆春節將至,台中市計程車循往例在春節期間加收費用,自今年1月28日0時起至2月6日24時止,計程車一律啟用「春節費率」,即每趟次加收50元;2月7日(初七)0時起計程車恢復原收費方式。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計程車實施「春節費率」期間,每趟次加收50元自動計入車資,所有計程車已全面啟用新表,乘客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也需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 葉昭甫說,計程車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僅能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乘客只要支付計費表上所顯示的車資,避免計費表顯示車資後又額外加收費用產生爭議。
2011年9月5日 · 2011/09/05 06:00.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一人吃到飽,加價,合理嗎? 消基會日前針對國內多家吃到飽的餐廳進行調查,發現十三%餐廳竟設有「單身條款」,對單身前來的客人要求加收費用,由於部分業者未在店門口、網路主動告知,消費者得踏入店家才知道「單身」價更高。 消基會提醒業者應主動告知. 消基會與消費者報導雜誌是在七、八月間調查北部二十六家、中南部六家,共計三十二家餐廳。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昨提醒,業者如有特別規定,最好能主動告知,一旦消費者用餐時才得知需要加價,將可主張不付加價費用。
2024年1月18日 ·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今公布春節期間計程車加價方式,其中市區每趟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按趟加收100元,從2月5日0點起至2月14日晚上12點日止,共計10天;駕駛如有任意喊價、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可記下車牌及發生時間、地點或乘車收據等向市府或警方提出檢舉,查證屬實將依法舉發。 民眾乘車時間如果跨至加價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例如:上車時間為2月4日晚上11時55分,下車時間2月5日凌晨1點,仍應依原價收費,不得加價;反之2月14日晚上11點55分搭車,下車時間2月15日凌晨1點仍須加價,計程車司機若違反規定,乘客可1999、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332-5368提出檢舉。